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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万户的灯光闪闪如星子,车灯和路灯连接成炫目的河流。
可想而知,这个城市的人口数目有多么庞大。
末日一旦来临,他们九成都会成为丧尸。
人口越是稠密的地方越是危险,大城市的存活率非常低。
上辈子方稚到达海岛基地的时候,问过其他幸存者的来历,没有一个是来自大城市的。
乘坐直升飞机出去搜寻物资,他们也会避开那些大城市。
也有队伍为了医疗资源进去过,几乎没有活着回来的。
而那些人迹罕至的落后区域,反倒成了世外桃源。
而且因为极寒天气,北方不再适合居住,很多好不容易从丧尸口中逃出生天的人,冻死在了寒冷的极端天气里。
所以当基地里的幸存者得知他来自首都,看他的目光就像看见了奇迹,说他是神人。
他们哪会知道,他受了多少苦才活下来。
首都是地狱模式,绝对不能待了,方稚要回老家,回到那个落后又贫穷的南方小山村。
小时候,他和外婆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种过菜放过牛养过大鹅。
后来外婆去世,爸妈也在城里站稳脚跟,他就离开了山村。
爸妈走了之后,故乡成为他记忆里的路标,他失去了回去的牵挂。
他一直很怀念那里,每次加班熬夜之后,他总会梦回那个宁静的地方,回到很多很多年前,一起和外婆在凉亭里喝酸梅汤的童年时光。
低头拿出挂坠,这是妈妈留给他的遗物,是家里的传家宝。
外婆戴过给妈妈,妈妈戴过之后又给了他。
挂坠是一个晶莹剔透的小玉瓶,指节这么大,他一直贴身佩戴。
小时候外婆对他说,她家祖上是大户人家,这传家宝价值连城,据说能破财保命。
在大饥荒的年代,它救过他们全家的命。
后来国富民强,不再有饥肠辘辘的时候,这传家宝就没有用了。
估计那时候外婆家把玉瓶给卖了,用钱买粮食,后来危机度过,又把玉瓶买了回来吧。
这玉暖洋洋的,不似别的玉那么冰冷。
戴着它,仿佛能感受到亲人的体温。
方稚想,在外求学,在外工作,又在末世里漂泊了九年,他已经走得足够遥远。
世界的风光他早已看够,城市即将成为炼狱,再待下去没有任何的意义。
躯壳太重,脚步太沉,何必再继续孤步跋涉?
这一次,他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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