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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桂在房子里已经吃过一顿饭,现在只拿了最小的一碗羊肉汤,慢慢抿了一口。
雪白的羊汤滑入喉咙,香浓醇厚,舌尖还能尝到白萝卜的清甜。
而羊肉早已经燉的软烂,肥而不腻,顺著羊汤一起充满口腔,香的整个人都迷糊。
这一口下去,浑身都暖和起来。
陆明桂听见身边的宋小冬说了一句:“真香!
羊肉真好吃!”
而其余人各自埋头苦吃。
陆文礼先喝了几口汤,又把那饼子掰了放进汤里泡在吃。
见状,王氏揶揄:“你倒是会吃。”
“你也试试。”
陆文礼不介意老妻的打趣,让她也这样吃。
“这样饼子吸了汤汁,又被泡的软烂,好嚼又好吃。”
“比肉还好吃!”
其余几人便有样学样,唯独宋小冬不赞同:“饼子脆脆的多香?”
“非要泡在汤里,哪里会好吃?”
陆文礼这才说道:“大舅舅我啊,牙口不好,哪里能和你比?”
“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啃那硬的,脆的,现在是老咯!”
他说著又喝了一大口羊肉汤:“这真是太鲜了!”
“好喝!
我还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羊汤吶。”
“骨头都燉的酥烂了,这家人估计燉了一晚上吧?”
陆明桂忙道:“你就別嚼骨头了,骨头留给小黄吃。”
小黄狗也才几个月大,路上,有时候坐骡车,有时候跟著跑。
宋小冬极其喜欢它,有时候还给它放在背篓里背著,反正不差它那一点重量。
眼下,小黄正摇著尾巴,趴在一旁流口水呢!
可这小狗却极其克制,就是再馋,它也不会来抢吃的。
直到宋小冬把骨头丟给它,它才叼著骨头趴在一边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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