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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已经是经过层层筛选,在校外人看来堪称天之骄子的精英施法者了。
蠢货永远是绝大多数。
托马斯十分確信。
绝大多数人,只配被真正的精英领导,当好一个没有自己思想的耗材。
这就是效率最高的方式。
蠢货动脑並不会变聪明,只会製造出更多的麻烦。
他在12岁的时候就这样认为,隨著成长,观念並没有改变,而是一年年加重。
托马斯一口饮下杯中最后的红酒,嘆了一口气,手指间一枚包浆的金幣灵活地翻动。
这是他小时候父亲送给他的。
能带来幸运的金幣。
老实说,不是什么特別的东西,只是一枚寻常的纪念幣,甚至不是纯金,里面是铜的,外面一层薄薄的金子,以金子的延展性,重量估计占不到整个纪念幣的十分之一。
严格来讲,它都不能叫金幣。
硬幣表面的雕工也很粗糙,他怀疑这就是父亲自己雕刻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枚不值钱的破玩意儿。
但他还是一直留到现在,时常把玩。
因为这是父亲最后送给他的东西。
在那没多久后,父亲就由於常年给主家少爷做陪练积累下的伤势,不治身亡了。
准確来说,是第62次不治身亡,只是这次因为多年积攒的伤害太多,普通的復活,救回来也会很快死去,而一个家族支脉,没有觉醒血脉中天赋,完全不受重视的陪练,是不值得消耗资源进行更高等级的復活。
托马斯也没机会问一问这到底是不是父亲自己雕刻的。
这枚假金幣也没能带来幸运。
多悲哀啊。
作为一位贵族是否是幸运的。
托马斯倾向於否定的答案,或许作为一个农民不明不白老死的他,会更快乐。
他想像中的农民生活,是那种充满田园之乐的美好画卷。
他又没真的当过农民。
托马斯认为自己不幸的根源,就是出生在一个庞大的,高贵的家族里,让他认清了生活的残酷。
他要做领导所有蠢货的人。
他不要像那个蠢货父亲一样死去。
所以他与魔族做了交易,血脉中的魔法力量喷涌而出,他变成了主家的新少爷。
至於把灵魂出卖给魔族,是对人类种族的背叛。
他无所谓。
反正他对人类的身份也没什么怀念。
在他看来,这並不能叫背叛,而是进行了一个合理的选择,魔族相比人类,拥有强大的身体素质,无比漫长的生命,多重进化的可能。
这是更优越的物种。
而他有机会,成为这个优越物种的一员,灵魂出卖给魔族,就意味著他最终也会被转变成魔族。
这是光荣的进化。
如果他在还是人类时,给交易的魔族提供了足够的利益,成为魔族时,就能获得更高更强的起点。
他將会作为魔族继续往上爬,在无尽的生命里爬到最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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