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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并未急着辩解字迹,而是有条不紊地逐一分析:
“第一,欺君之罪。
大殷律规定,凡伪造官文书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以此冒充官员,更是杀头重罪。
这妇人若真早知我是假冒知府,为何不第一时间举报,反而与我合伙行骗?如今事情败露,才将此物抛出,分明是想借刀杀人,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他”
顿了顿,目光如炬地盯着那妇人,声音陡然转冷:
“第二,画蛇添足。
诸位请看,这文书落款日期是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
少年抬起头,看向一脸茫然的县令:
“大人难道不知?嘉定知府赵大人,早在建昭二十七年冬便已丁忧回乡,至今守孝未满。
大殷律法,丁忧期间官员除服前不得理事。
也就是说,在建昭二十八年八月初七这一天,嘉定知府的位置根本就是空缺的,何来‘新任知府’一说?”
“这妇人拿着一张连时间都对不上的空头文书,硬要塞给我这个‘冒牌货’,究竟是想骗谁的钱,还是想借大人的手,杀我灭口?”
县令听得冷汗直流,连忙翻查案头的《大殷职官志》,果然如少年所言,嘉定知府确实已丁忧近一年之久。
少年不再理会那妇人惨白如纸的脸,而是对着县令深深一揖,言辞恳切却犀利无比:
“大人,这妇人此举,意在混淆视听,让我陷入‘冒充官员’的死罪之中,好让她那‘下毒谋财’的主罪得以脱身。
她这是在利用大殷律的严苛,反过来要挟朝廷命官啊!”
“若大人因此文书便治我的罪,那以后这大殷境内,岂不是谁都能随便写个文书,就能陷害一名无辜百姓是官老爷了?这律法是用来惩恶扬善的,不是用来让恶人颠倒黑白的。”
县令被这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手中的惊堂木举在空中,拍也不是,不拍也不是。
江临渊在旁听着,眼底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县令气急败坏,却找不到破绽,只能狠狠瞪了那妇人一眼,“把这刁妇押下去!
重打二十大板,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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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惊堂木重重落下,震得堂上众人耳膜一嗡。
县令老谋深算,深知此时再纠缠辩术已无意义。
“好一张利嘴!
舌灿莲花又有何用?”
县令抚须冷笑,眼底透着终于抓住把柄的得意,“大殷律明令,路行须持路引,居停须验户籍。
你既拿不出路引,又无籍贯可考,便是‘无业游民’之身。
“无业游民,流窜至此,勾结匪类,伪造官文——这罪名,你认是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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