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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殿下的路和你的路走到了对立面——选我。
不要选殿下。
不要选林家。
不要选任何其他的东西。
选我。
因为我的命是你的。
你的命,也只能是我的。
惊鸿”
他把信封好,交给赵破奴。
赵破奴接过信,看到信封上写着一行字——“林怀瑾亲启”
。
字迹不算好看,一横一竖都带着武将的粗犷。
“怀”
字的竖心旁写得歪歪扭扭,“瑾”
字的王字旁少了一点。
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像是在写这几个字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
每一笔都力透纸背,墨迹从纸背渗出来,像从石头缝里渗出的泉水。
“派人送到京城。”
沈惊鸿说。
赵破奴领命而去。
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
沈惊鸿坐在议事厅里,阳光从窗格漏进来,落在他身上。
他的左手放在桌上,无名指和小指的位置只剩下两截平整的疤痕。
疤痕的颜色已经变深了,是边关的阳光和风沙打磨出来的。
他的右手按在胸口——那里贴身收着林怀瑾的信。
他的目光落在窗外,落在校场上操练的士卒身上,落在更远处的城墙上,落在城墙上方那片灰白色的天空上。
赵破奴忽然想起十九岁时,他第一次见到沈惊鸿的时候。
那时候将军才二十一岁,刚被封为镇北将军,意气风发。
他站在校场的将台上,看着台下最初的三千燕云铁骑,眼睛里有火——那是少年人的火,灼热,明亮,相信凭着一把刀能劈开一切。
那时候他问将军,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将军想了想,说:把蛮子赶回狼居胥山以北,让边关的百姓不再受袭扰之苦。
现在他知道了。
将军的愿望变了。
不再是“把蛮子赶回去”
。
是“活着回去”
。
因为有人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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