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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鸿能拄着拐杖走到议事厅的那天,赵破奴把林怀瑾的第三封信交给了他。
信是半个月前到的。
赵破奴一直没有给他,因为信里的内容太沉——不是字数的沉,是分量的沉。
他想等将军的伤好一些再给。
但现在将军能拄着拐杖走到议事厅了,他不能再瞒。
他跟在沈惊鸿身后走进议事厅,看着将军在沙盘前坐下,把拐杖靠在桌边,然后从怀中取出那封信,双手递过去。
“将军,林大人的信。
半个月前到的。”
沈惊鸿接过信。
信封上是林怀瑾的字迹,清隽工整,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沈惊鸿亲启”
五个字,写在信封正中央。
墨色匀净,用的是上好的松烟墨。
他拆开信,展开信纸。
信纸有好几张,叠得整整齐齐。
“惊鸿:
那块石头,我把它放在枕边。
每天夜里握着它入睡。
石头的棱角硌着手心,像你的手。
粗糙,粗粝,带着边关的温度。
赵副将来信说,你在练刀。
左手还握不稳刀鞘,就一遍一遍地拔刀收刀。
后背的伤口被牵动,汗水渍得刺痛,你一声不吭。
右膝盖的骨裂还没长好,你就拄着拐杖下地走路。
三步的距离走了一盏茶的时间,汗水湿透了后背。
军医说这样会影响愈合,你不听。
你答应过我,不再一个人去送死。
你食言了。
但我不怪你。
因为我知道,你去追阿史那咄吉,不是为了朝廷,不是为了战功。
是为了让等我这件事,不再是一场空。
你怕那头老狼不死,边患就不会真正平息,朝廷会一次又一次地调你去打仗,你会一次又一次地告别,直到某一天再也回不来。
所以你从河里爬出来后,没有回雁门关,没有回京城,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你还活着。
你一个人,带着伤,带着残缺的左手,往北走了几百里。
你要去杀了阿史那咄吉。
不是为了青史留名,是为了让那个等你的人,不再等一场空。
我都知道。
惊鸿,殿下已经和你谈过了。
他救你的命,你效忠他。
三百里草原换你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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