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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破奴想了想。
“二十出头?”
“二十一岁。”
沈惊鸿的声音很轻,“比我现在还小四岁。
他从长安出发,带十万骑兵,深入漠北两千里,斩杀匈奴左贤王,俘虏七万余人。
在狼居胥山顶祭天,在姑衍山祭地。
从此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他收回手指,转过身,看着赵破奴。
烛光将他的脸映得半明半暗,那道从眉尾划至颧骨的伤疤在阴影中格外清晰,像一道被闪电劈开的峡谷。
“他二十一岁就做到了。
我二十五岁了,还在守着一座关。”
赵破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但他看到将军的眼睛时,把话咽回去了。
那双眼睛里没有自怜,没有愤懑,只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野心,不是狂热,是一种像石头一样沉、像火一样烫的决心。
像边关的胡杨,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
“将军,您真的想好了?”
沈惊鸿没有立刻回答。
他转过身,重新看向舆图。
烛火在他的眼睛里跳动,将那张布满风霜的脸映得忽明忽暗。
“破奴,你看这里。”
他的手指点在雁门关的位置,“我们守在这里。
每年秋天,北狄南下,我们在这里挡。
挡得住,边关的百姓就能多活一年。
挡不住,他们就死。
年复一年,从爷爷那一辈开始,到父亲那一辈,到我这一辈。
一百多年了。
我爹战死在雁门关的时候,身上中了十几刀,刀刀在前胸。
他是正对着敌人倒下的。
他守住了。”
他的手指从雁门关向北移动,越过葫芦谷,越过野狼坡,越过饮马河。
“但我爹没有守住的东西——是让我不用再守。”
赵破奴愣住了。
“他替我挡了北狄的刀,替我流了血,替我把命留下来了。
他希望我活着。
但他更希望的是——我不用再像他一样,一辈子守在一座关里,等着北狄来,把北狄打回去,等北狄再来,再打回去。
他希望有一个人,能往北走。
一直走到北狄的老巢去,把这场仗打完。”
他的手指停在狼居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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