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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那封信,是在第十五天。
搜寻队在下游四十里处的一个河湾里,发现了一件被树枝挂住的战袍。
战袍是玄色的,已经被河水浸泡得不成样子,颜色褪成了灰黑,布料一碰就碎。
但在夹层中,他们摸到了一个油布包裹。
赵破奴将油布包呈到林怀瑾面前时,手是抖的。
“林大人……这是在将军的战袍里找到的。”
林怀瑾接过油布包。
油布包得很仔细,一层又一层。
油布的质量很好,是边军专门用来包裹重要文书的防水油布。
拆开最后一层时,他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是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两个字——“怀瑾”
。
林怀瑾的手开始剧烈颤抖。
他认出了那两个字。
是沈惊鸿的笔迹。
不算好看,一横一竖都带着武将的粗犷。
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像是在写这两个字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
仿佛要把所有的力气都注入这两个字里。
他拆开信封。
手抖得几乎撕破了信纸。
信纸有好几张,叠得整整齐齐。
墨迹有些地方被水洇开了——油布虽然防水,但河水浸泡了十五天,还是有水渗了进去。
洇开的墨迹像一朵朵灰色的花,绽放在纸面上。
但大部分还能辨认。
“怀瑾:
写下这些字的时候,你已经在来边关的路上了。
我不知道这封信什么时候会到你手里。
也许是我亲手给你,也许不是。
如果是后者,那大概意味着,我已经不在了。
你别难过。
我写这些,不是想让你难过的。
我只是有些话,一直没来得及对你说。
我第一次见你,不是五年前在兵部。
是在更早的时候。
那是九年前,我十七岁,刚从军不久。
有一回跟着当时的将军进京送战报,在朱雀大街上,看到了你。
你那时还是个少年,穿着一身青衫,手里拿着一卷书,正从一间书肆里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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