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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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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你对他感兴趣吧。”

顾言之得意地笑了一声,“昨天还装得那么冷淡。

怎么样?是不是和传闻中一样?”

“什么传闻?”

“传闻说他是‘活阎罗’啊。”

顾言之掰着指头数,“说他战场上杀人不眨眼,平时也不苟言笑,冷得像个冰块。

去年有个文官去边关劳军,想跟他套近乎,结果被他一瞪,吓得三天没睡好觉。”

林怀瑾想了想昨晚沈惊鸿看他时的眼神,和那句“林大人认识我”

“确实挺冷的。”

他道。

“不过说真的,他那道疤……”

顾言之啧了一声,“看着就疼。

你说好好一张脸,怎么就给伤成这样了?”

林怀瑾没有回答。

他在想,那道疤背后的故事。

雁门关一役,沈惊鸿身中三箭仍冲锋陷阵,硬生生斩下了北狄可汗的儿子。

那道疤,应该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北狄可汗阿史那咄吉的弯刀,从眉尾划至颧骨。

林怀瑾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比划着那段疤的长度。

他听兵部的人说起过那一战。

那是文元二十二年,沈惊鸿二十二岁。

北狄五万大军围困雁门关,沈惊鸿率三千骑兵出关迎敌。

混战中,他将斩雪送进了阿史那咄吉儿子的胸膛,而后他与阿史那咄吉正面相遇,两人在乱军之中单挑,刀来刀往,打了整整一刻钟。

最后沈惊鸿拼着脸上挨这一刀重伤这位北狄可汗。

北狄可汗抱着儿子的尸首退兵了。

沈惊鸿带着脸上的刀伤回关,军医给他缝针时,他咬着一条浸了酒的布巾,一声没吭。

那一年,他二十二岁。

林怀瑾二十二岁时,正在翰林院编纂《文献通考》。

每日的工作是校勘古籍、分类编目、撰写提要。

最大的危险是翻书时被纸页割伤手指。

他无法想象,一个人在二十二岁时,要经历什么,才能一声不吭地扛住缝针的疼痛。

“怀瑾,你说他喜欢什么?”

顾言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什么?”

“你不是要结交他吗?总得投其所好吧。”

顾言之摸着下巴,“送刀?他肯定有好刀。

送马?他那匹踏雪是河西骏马,千金难买。

送字画?算了,他估计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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