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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珍惜这件毛衣珍惜得不得了,他说:
“这是我母亲亲手给我打的,穿着它,我就暖了!”
我真不知道穿着它,怎么会暖?但是,他这种小地方,实在让我心酸酸,充满了怜惜。
这件毛衣的边际效用,还不止于保暖,每到夏天,他居然有本领把这件毛衣送进当铺,他对当铺老板说:
“你放心,这是我母亲亲手打的毛衣,对我而言,是件无价之宝,我绝不可能让它死当的!
所以,你放心地当给我,我一定会来赎!”
那当铺老板,也真的会当给他。
过了一阵子,他拿到稿费,就飞奔去赎毛衣,从来没让那件毛衣死当。
一年里面,这件毛衣在当铺里出出入入,总有好几次。
后来,当铺老板对他也熟了,只要他拎着这件破毛衣来,就当给他两百元。
在我和他交朋友这段期间,他难免要多用一点钱,这件毛衣就经常躺在当铺里。
他虽然这么穷,却穷得满不在乎。
他对物质的需求已接近于零,只是满脑子想写作。
他这种傻劲,和他这份穷苦,都让我心中恻然。
然后,他退役了。
退役之后,他原准备找间能挡风遮雨的小屋,去埋头从事写作。
可是,小屋也要钱,没有人会给你白住的小屋。
他迫不得已去找工作,在同学帮助下,找到一个教书的工作。
那学校在台北近郊,新店附近,一个名叫“七张”
的地方。
在那时候,算是相当荒僻的地点。
学校是私立教会学校,待遇不高,所喜的是,工作时间也不长,每天只要教两节英文,有大部分的时间都属于自己。
学校本来不供宿舍,看他实在没地方住,就把校园中一间堆杂物的小破房间清理出来给他住。
我第一次跟他去看他的小屋,真的吓了一跳。
那小屋单薄极了,是由几片木板搭盖而成,由于年久失修,门窗都早已破损。
风一吹过,窗也动,门也动,连木板墙都会动。
窗子外面,是学校最荒僻的一个死角,到处都是荒烟蔓草,看起来十分苍凉。
小屋里,有一张木板床,有一张小书桌和一把竹椅。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看得好不凄惨,他却笑嘻嘻地说:
“够了!
能写作就好了!
有桌子有椅子,够了!
有笔有稿纸,够了!
有我的头脑和我的决心,够了!”
他在那儿左一声“够了”
,右一声“够了”
,我看来看去,实在是左也不够,右也不够。
心想,这小屋已破落得无从改善,最起码帮他把小屋的气氛改一改吧!
于是,第二次,我带了一盏有纱罩的小台灯,又剪了一匹有小花朵的印花布去他那儿,我要帮他缝制一面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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