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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鼎元似乎猜到了小王的心思,他现在有些得意,表面却一本正经。
“小王,我知道你想向老肖匯报,我同意,但是老子先把丑话说到前头。”
“你们可以考核李平安,也可以尝试吸纳他,但他是老子的孙子,你们最好能做个人,如果敢玩下三滥手段,老子必定和肖大头鱼死网破!”
…………
李平安为什么走得这么急?
第一,付鼎元抢走了达达穆睡觉的地方,小傢伙到现在还很生气!
第二,刚才李平安和小王切磋,以达达穆的智商,它就认为有人要打它的主人,寒光闪闪的小爪子都伸出来了!
这种情况下,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暂时把达达穆放归山林,他再和付鼎元相聚几日,要么就得离开。
事实上,这种选择很好做。
该说的话他都已经和付鼎元说完了,而且过几天付鼎元也会回家,他完全可以去临江大队找付鼎元。
另一方面,达达穆出生时间肯定不超过5个月,还相当於一个孩子,这个时候放它回归山林,谁知道会不会出现意外?
真要是找不回来了,他是不是得哭死?
之后两天,李平安虽然走的是回家的方向,但走走停停,一点都不著急。
首先,他要和达达穆沟通感情,让达达穆对他更加信任,甚至他要让达达穆对他死心塌地,就是打都打不走的那种!
其次,他也在搜肠刮肚,换著样给达达穆做各种美食。
既然你爱吃,那就先征服你的胃!
试验的结果是,达达穆最爱吃的还是薯条,叫花鸡稍稍差一点,其次是油炸林蛙肉!
其他的各种肉类包括花生米在內,只要李平安吃,达达穆就吃,但確实没有那么喜欢。
李平安放慢速度还有最后一个目的,那就是他要验证达达穆的本事。
两天后,怀里抱著达达穆的李平安是欣喜若狂的!
小傢伙的爪子確实比刀还锋利,速度也真的快如闪电!
就比如抓兔子和野鸡,现在已经不需要李平安动手了,只要李平安开始点火,达达穆就会向他请示,是抓野鸡还是抓兔子!
然后,绝对不会超过5分钟,小傢伙就能把指定目標弄回来。
要知道,普通兔子的体重都要超过它的两倍,但它就是能轻轻鬆鬆地把兔子叼回来!
野猪和黑熊现在还没试过,但李平安相信,小傢伙肯定也有对付的办法。
让他这个猎人感到最贴心的是,达达穆的警觉能力竟然比猎狗还强得多。
200米內有个耗子从洞里钻出来,小傢伙都能发现!
这玩意是不是牛逼大了?
有了达达穆,是不是什么都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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