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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棠珩满上,自己也满上,举碗。
“来,敬——”
他顿了一下。
敬重逢?敬雁门关?敬那个不知道在哪儿的“以后”
?
他看着碗里晃动的酒液,忽然笑了一下。
“敬还活着。”
棠珩举碗。
两只粗陶碗碰在一起,闷闷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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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喝了很久。
从晌午喝到日头西斜,从日头西斜喝到暮色四合。
哑巴掌柜不打烊,就坐在柜台后面,借着昏黄的油灯,一下一下擦他的茶壶。
方宴喝得脸通红,话也密起来。
他说孙二狗升了伍长,天天吹牛说自己箭术全营第一;说陈石头把棠珩守过的那段垛口摸了八百遍,每次巡墙都要蹲那儿看半天裂缝;说赵猛那条胳膊彻底废了,现在在新兵营当教头,把棠珩用过的那张弓挂在自己屋里,每天擦一遍。
棠珩听着,一碗一碗喝酒。
他想起那张弓。
方宴十四岁时用的,后来给了他。
他走时,把弓留在了营房里。
他想:原来那不是弓,是一段楔进墙里的、等人回来的木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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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时三刻,方宴该回驿馆了。
他明天一早就要启程回关——三日假满,多一天都不行。
两人站在巷口,夜风凉飕飕地灌进领口。
方宴的酒醒了大半,眼睛还是亮的,里头映着远处街灯稀稀落落的光。
“行了,别送了。”
他翻身上马,低头看着棠珩,“再送,我该舍不得走了。”
棠珩仰头看着他。
月光落在方宴的肩甲上,银白的一层,像雁门关初冬的薄霜。
“宴哥。”
棠珩说。
方宴愣了一下。
这个称呼,他在河边听过,在战场上听过,在无数个并肩的日夜听过。
可此刻从棠珩嘴里说出来,还是不一样。
“路上当心。”
棠珩说。
方宴看着他,忽然翻身下马。
他大步走过来,用力把棠珩抱进怀里。
很用力。
盔甲硌着棠珩的胸口,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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