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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裙子,后面男人玩的嗨了,她头发上都沾了很多蛋糕,云凝把头发也清洗了一遍,长发现在很轻盈,还带着香气。
身上只批了一件浴巾,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穿衣服,因为云凝不想多浪费一件衣服。
“好闻吗?”
凌琛用行动回答他,果然,这人那使不完的牛劲又上来了,系叠在一起的浴巾被他嫌弃碍事的扯掉。
根本不顶用。
这男人根本不知道节制是什么,自从发生关系之后,他就是纯粹的在她身上找乐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热爱运动的关系,他力气大,胸肌也很大,云凝的体验感也很好,舒服的要命。
她很喜欢接吻,喜欢他的唇舌,湿淋淋的贴着,只觉得心脏都泛起了朝。
只是他今天的力气大的惊人,三次了还没满足他。
“凌总,我困了,我想睡觉。”
云凝一点也不想来第四次了,否则明天她又去不了学校了。
“还叫我凌总?”
“那我应该叫您什么?”
“可以喊我名字,喊我老公,你喜欢喊什么就喊什么。”
“那我喜欢喊您凌总,”
这个男人过于强悍,云凝每次到高点的时候身体都会不可控的颤,哭。
一个晚上哭了三次,她现在鼻音还是很浓重:“我认识您的时候,您就是我的上司。”
“现在,虽然我们要订婚了,可对我来说,我们不是普通的情侣,我词穷了,不知道具体要怎么说。”
她卡住,想了一会才说:“…反正是您给了我一切,是我的凌总,让我崇拜的,敬仰的,爱的人。”
男人嘛,就是孩子,让他高兴的方法就是哄。
好听的话又不要钱,云凝从不吝啬。
当嘴甜养成一种习惯,你真的能发现人缘会超级好,在别人眼里的魅力会很大。
凌琛的解读是,这是一种比纯粹的爱情更深的东西。
心里又有一种类似温热的水流一样的东西流淌过。
怜爱的吻她。
他很喜欢吻她,唇舌相缠,呼吸相融,心脏熨帖,刹那的瞬间,两个人的生命是融合为一体的。
男人的天性就是风流而放纵,他们很容易沾染上坏习惯,并沉迷其中。
游戏,赌,黄,毒。
一个优秀而富有的男人是稀有珍品。
偏凌琛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他具有一个让女人崇拜的所有强者要素,还有那样的脸和身材。
梁丛珊很早就听过凌琛的大名。
太多名门千金爱慕他,谈论他。
如果是比她家世更好,更美的女孩子得到凌琛的青睐,她倒也心服口服,可偏偏是处处都不如她的云凝。
当然,这个处处不如是她自己的定义,总之她怎么看云凝的硬条件都是不如她的。
梁从珊对云凝的嫉妒达到了最高峰,不可避免的想要给云凝找点麻烦,自然想到找白书语告状,。
白书语指尖抻开照片,足足上百克的硕大钻石,她一眼就认出来这个是最近拍卖会上最贵的宝石。
他儿子给她拍的节日礼物,现在,到了那个贱人的脖子上。
不对。
老爷子那是什么狗屁办法,那个贱人摔自己的翡翠,还抢了她的钻石。
她抢走了她唯一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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