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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的火气一下子就滑落到零点,泡沫似的破裂了。
我揉揉脸:“唉!”
他捉开我挡着脸的手,我有些羞愧:“没事,吉福斯。
我饿了,能在家吃午饭吗?”
“当然,先生。”
他的视线在我身上巡视,很快移开,“我现在就去准备。”
他滑出房间。
我脱掉外套倒在床上,环顾卧室。
枕头,被拍成最松软的程度,形状适宜,拖鞋还没换下,但就在我脚边,烤得暖烘烘的,所有衣物归置整齐,茶几上是我爱看的小说和画报,香烟在小托盘里,浴缸呢,擦得锃光瓦亮,我不可缺少的橡皮小黄鸭蹲在架子上。
什么都不必说,如果一个人回到家,看到这样温馨的景象,还能硬得起心肝,除非他是普……普什么斯来着。
“吉福斯。”
我在他回来时问,“被老鹰啄去内脏的是谁?”
“先生说的是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因为盗走火种送给人类,被宙斯惩罚绑在高加索山上,每日被鹫鹰啄食肝脏的故事吗?古希腊人认为肝脏是情感与生命的核心,而非心脏。”
“没错,就是那位倒霉老兄。”
吉福斯把茶几清空,摆上今日的午餐。
他先给倒了半杯波特酒,酒精下肚,我从打击中活过来了。
我抓起一块奶酪饼干,看着他打开银器,里面是野兔汤,主菜则是烤雉鸡配莳萝与红醋栗果酱。
我的气完全消了,大快朵颐的同时,赞赏道:“我们是不是可以回伦敦了?吉福斯,你的计策虽然,呃,有点过激,但是很好,非常好。
你吃午饭了吗?你肯定吃了特别多的鱼才能这么聪明。”
“多谢先生夸奖。
我的午饭确实是奶油鳕鱼、焗胡萝卜、车达干酪和无花果干。”
“无花果干?我也想来点。”
“我想先生也会喜欢的,就放在旁边,和餐后甜点一起上。”
算啦。
虽然吉福斯容易自作主张,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超前的智慧?他连我想吃什么都知道。
乌云散开、阳光普照,弥漫在斯塔基伯爵领的黑暗与阴霾远离了伯特伦·伍斯特。
我半躺在沙发上大嚼苹果碎饼,喝着伯爵茶,对他道:“乡下的空气呼吸够了,还是自己公寓好,只有我们俩个。”
“非常好,先生。”
我担心与福尔摩斯先生在大街上偶遇,这几天都不怎么出门,警察一宣布我们可以离开后,立刻叫吉福斯收拾东西回伦敦。
至于宾果,他继续留在那里,追求那个可以扛银杏树的姑娘。
回到伯克利公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投奔无事忙俱乐部,在酒吧和夜总会放纵身心。
我听着舞台上风靡的爵士音乐,回忆偏僻寂冷的乡下,心想恐怕伦敦最低贱的场所也不如那里半分罪恶。
“吉福斯。”
我整理着领结,让他帮我披上大衣,“你今晚休假,有去哪里活动活动筋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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