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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香气四溢的打包袋走出店门时,迎面撞见两个人。
前女友周婷,挽着一个戴金丝眼镜、腋下夹着一只爱马仕的男人。
周婷今天穿了件米色风衣,妆容精致,看见潘浒时明显愣了一下。
“哟,潘浒?”
周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在他手里廉价的塑料打包袋上停留了一瞬,嘴角勾起一抹说不清是优越还是惋惜的弧度,“现在……就吃这个?”
她身边的男人也看过来,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审视。
潘浒看着眼前这两人,心里没什么波澜。
他记得分手时周婷说的话:“我想要的你这辈子都给不了,分手吧!”
现在看来,她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嗯,味道不错。”
潘浒点点头,侧身从两人身边走过,“借过。”
他甚至没多看那辆停在路边的白色宝马一眼。
周婷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潘浒已经走远了。
她看着那个拎着烧烤袋、背影挺拔的男人消失在小区门口,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这谁啊?”
宝马男问。
“一个熟人。”
周婷收回目光,挽紧了男人的胳膊,“走吧,不是说订了日料吗?”
回到自己的蜗居,潘浒把打包盒一一打开。
金汤蒜蓉虾的香气混着红柳羊肉串的孜然味,瞬间充满了小小的一居室。
他从储物空间里取出一瓶飞天茅台——这玩意儿在明朝那边可是硬通货,但在这儿,不过是解馋的饮品。
倒上一小杯,抿一口。
酱香醇厚,顺着喉咙滑下去,带起一股暖意。
再咬一口蒜蓉生蚝,鲜嫩的蚝肉裹着金银蒜的香气,汁水充盈。
拿起一串红柳,趁热咬下一大口嫩滑的羊肉,满嘴都是羊肉、孜然和辣椒末混合在一起的极妙香味。
“美滋滋。”
潘浒靠在简易布艺沙发上,点上一根华子,端起酒盅,“滋”
的一口,一饮而尽。
在明朝,他是潘老爷,是登莱团练的创建者,是觉华岛大捷背后的推手。
要操心军务、政务、商务,要跟各色人物周旋,要布局未来。
但在这儿,他可以暂时只是潘浒。
一个住着小一居、吃着烧烤、喝着茅子、抽着华子的普通男人。
这种分裂感有时候让他恍惚,但也让他清醒——无论在哪边,日子都得实实在在过。
二两茅子下肚,身体暖和起来,脑子也越发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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