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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点来讲连波无疑是个常人难以理解的怪人,他唯一做过一件大手笔的事就是捐了五十万给老杨的学校,让他们建了新校舍还添置了很多新设施,据说那所学校已经成为青州的重点小学,落成典礼的时候那边政府曾邀连波过去揭幕,被连波婉拒,他实在是低调得可以了,这点倒颇像以低调著称的何夕年,不显山露水,却自有做人的准则。
再说房子的事,从买房到装修,连波没有征求过朝夕的任何意见,朝夕也懒得问,他的事她从来不过问。
一直到房子装修好了,连波才通知她收拾自己的东西,第二天搬家。
可是等搬进去朝夕才发现,房子里就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做了书房,她里里外外转个遍都没有找到自己睡的地方,于是质问连波:“我的房间呢,你让我睡哪?”
连波当时在沙发上看报纸,眼皮都没抬:“又不是没有床。”
朝夕这才明白他的险恶用心,他故意选了套两居室,目的就是不让她单独睡,而在原来那套房子里朝夕就有自己的卧室,两个人经常为睡在哪边吵架。
因为结婚之初两人曾有过协商,每周约定时间同房,这还是连波提出来的。
哪知规矩是他定的,他自己却经常不遵守,总是随着性子来,不到约定时间也爬到朝夕的**去睡。
即便如此,有自己的房间总归多份私密,吵了架还可以关进自己房间生闷气,现在好了,就一间卧室,她悲伤的时候连躲着掉眼泪的地方都没有了。
他真是居心叵测!
朝夕当时气急了,嚷嚷道:“我要回原来的地方住!”
连波跷着腿,一边端着杯子喝茶,一边看报纸:“那房子已经卖了。”
“那,那我睡沙发!”
朝夕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连波还是不朝她看,闲闲地翻着报纸,云淡风轻:“你睡地板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
现在朝夕回忆起他当时的表情,仍是气结得不行。
这一整天她眼泪都没干,更是恨他恨得牙根直痒。
昨晚两人又吵架了,起因是林染秋来聿市出差,朝夕当然要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连波起先并不想一同前去,结果一听说是林染秋来了,马上换好衣服陪朝夕出门,吃饭的时候他表现得还是不错的,跟林染秋有说有笑,礼貌周全,看不出任何不妥的地方。
可是一回到家他就醋意大发,指责朝夕跟林染秋不清不白,朝夕气坏了,她不过是很久没有见到林染秋,聊得忘形了些,说笑间拍了拍林染秋的肩膀而已,没想到连波看在眼里,回家就找她“算账”
……
其实朝夕一直当林染秋是哥们,在他面前她很放得开,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两人一起创业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说笑嬉闹,吃泡面,熬通宵的时光。
朝夕觉得很奇怪,上班的时候心生厌倦,真的没班上了她又觉得很无趣,闲得发慌。
婚后她也试着出去找过工作,凭借她的容貌和资质,找工作倒是没遇到太大的困难,可是每次总是遇到居心不良的老板,工作没几天就对她动手动脚。
有一次下雨,连波驾车去接她下班,亲眼见到朝夕的上司对她举止不雅,执意要送她回家。
连波当时冲下车,差点跟那个老板打起来,拽着朝夕就走,回到家就跟她大吵一架,从此坚决不同意她上班。
可是一个人在家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朝夕每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很怕自己疯掉,就自己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
连波这次倒是没有反对,因为是自己当老板,不用担心被人骚扰。
花店开起来后,朝夕发现她竟然很喜欢,不说赚钱如何,每天面对那些花花草草,她就会觉得心情愉悦。
而且花店所在的这条街本身是条精品街,当地人管这条街叫女人街,因为沿街开了很多精品店,都是卖衣服、化妆品、首饰,以及各色女孩子们喜欢的小玩意,朝夕因此认识了很多年轻女孩子,生意不忙的时候,她就挨家去串门儿,分享各种八卦,还有零食。
每天也有人到她的店里来串门,隔壁的宝芝和沐沐来得最勤。
宝芝开的是玩具店,卖的是毛茸茸的维尼小熊,生意非常红火,朝夕也很喜欢小熊,宝芝没少送她,她都给摆在了店里头,堆在花花朵朵里给店内平添了很多温馨。
沐沐的店是卖服装的,每到了新货就拿到朝夕这来比划,问朝夕喜不喜欢。
朝夕穿衣一向朴素,对那种很潮很前卫的衣服不大感冒,不是露肩就是露腿的,要么就是肚脐都露出来了。
朝夕从来不敢穿那种衣服,不单单是不喜欢,连波盯得很紧也是一方面,有时候衣服稍微穿得紧了点或者短了点,他就会旁敲侧击地提醒她,注意自己的身份。
意思是,她现在结婚了,穿衣打扮不能太招摇,朝夕为此没少跟他怄气。
连波的古怪可见一斑,朝夕原来不觉得,现在跟他生活在一起,越来越觉得他很怪,比如穿衣,出门在外他倒是穿得很正式,西装革履,有款有型,一回了家就赶紧脱掉西装换上便装,好像穿西装对他来说跟受刑似的。
特别是穿鞋子,只要不上班,连波在家一直都是穿着布鞋,是那种手工纳的布鞋,市面上应该没有买的,谁给他纳的呢?朝夕一直不解,但也没有问起过,因为不关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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