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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就是个客套话呢?就好像吃老火锅的时候,吃着吃着,这痔疮给吃犯了,就说下回继续,可是……鬼才来呢?
当然,我觉得现在完全就符合这个情景,而且还是丝毫不差的样子。
但是,我巴不得呢?这样的话,我才方便我自己的潜逃计划。
我收拾收拾自己的工具,其实也就是件把衣服,还有沈书根的弓。
这弓到现在还跟着我,只是它到底有什么用呢?除开上回清辞买我的时候看到这个东西,然后想起来沈书根,才花了钱把我买回去的。
只是我总觉得,它跟着我应该不会只是这样的。
要不然下回我就练习练习这个吧!
免得在野外就只能啃红薯。
要晓得这红薯是个季节性的东西,还不是一直都能吃到的。
这天上的飞禽,地上的走兽,可是一直都是在的。
也是我一个人吃不完的,反正我觉得我和温群的师徒情分也是该到头了的。
这既然好歹师徒一场,也应该有所表示的。
我还是把那件鲛纱织成的衣服也给拿走算了,他应该是有钱人一流的。
要是实在缺钱花的话,完全可以去某个青楼画舫,卖卖笑,跳跳舞,觉得能赚个盆满钵满。
指不定还能让哪个土豪啊,花上好多好多珍珠,买个大房子……
恩恩,所以我拿这个合情合理,指不定还可以让温群早日加入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
早日享受奢华什么的,我觉得这样还是挺不错的,关键是人家有游戏红尘的资本啊!
我打包了挺久的时间,这个包裹还挺大的哈!
我拎拎,呀擦!
还真重啊,还是太贪心了点啊!
没办法的事,我不晓得温群是到哪里弄到红薯的。
民以食为天嘛,我可不能让自己饿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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