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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一个馒头引起血案,这个会不会是一个红薯引起的冤案,然后几天后新闻播着。
不明女子曝尸荒野,被野兽袭击,惨不忍睹,辨不清楚面貌,愿相关人士前来协助调查。
我越想越不靠谱,我的结局愈发悲惨,颇有些白毛女的气质。
而此时白毛猪一走远,根本就没有意思搭理我,此处原不过是我一厢情愿了,它根本就没有要将我杀死在这里。
或许是我将它想邪恶了,也或许是我有被迫害妄想症。
我们又开启了同居状态,只不过,至此之后,我就再也没吃过红薯了,原来白毛还是对那天的事情耿耿于怀的。
它逼着我同它一起啃白萝卜,我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萝卜,我也不知道我们到底吃了多少萝卜。
我只知道我嘴巴里,衣服上,甚至于上大号排出来的都带着萝卜的气息。
我的怨念啊,怨念啊,不在怨念中爆发,就在怨念中灭亡。
本就是我理亏,再者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纵使受伤我也不是它的对手。
我最终选择了后者,很没骨气的选择了后者。
我便将我的怨念化成动力,满山遍野的去找野山参,自然是拉着这个保镖的。
特别有趣的是,我兴致勃勃且行动力极高的给它找山参,它不甘落后的给我找萝卜。
白天我们同样的振奋,晚上篝火前的是两张充满怨念的脸,不同的是占地面积以及皮毛覆盖率,这时我的乐趣就是寻找深深皮毛下的哀怨,是否同丁香姑娘一般。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久,大约是两个多月的样子,我感觉的到我的身体机能有了很大的变化,说不上身轻如燕,至少上坡不会喘,且是再也没喘过,很是不错。
说起这个我个人感觉特别奇葩,但也属于事实范畴之内。
我算不得胖,也不是一个特别不爱运动的人,但是只要我一爬坡我就会气喘吁吁,不论坡的大小。
此处大小指的是坡度,非为数量,体积之类的。
总结一下,我可以跑得过白毛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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