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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对你来说,这是小事一桩。”
勇者受书虫感染,也充满自信地点点头,没错,这种最为基础的仪式他一定不会出错!
倘若知道这两位一个敢说一个敢应,魔王说什么都要拆开他们。
书虫喝了半杯胡萝卜汁,就看到造型各异的彩色馒头摆满桌面。
莫恩取出百花蜜,在上面刷了一层蜂蜜,送入预热好的烤箱。
讲完一段试听课的猫头鹰校长和学生萨维斯走进厨房,奥利弗一来黏到书虫身边,隔着玻璃杯哄人。
萨维斯来到爱人身边,莫恩指使魔王去肉柜里取一只小羊羔和兔子,“烤小羊羔、冷吃兔、黄油香煎魚,再来一点蒜蓉生菜、蒜泥茄盒,最后是蓝莓海绵蛋糕。”
所有材料都放在顺手的地方,莫恩将混合好的蛋糕面糊放入烤炉,出来时挤上蓝莓果酱就是绵软的蓝莓海绵蛋糕。
萨维斯拿来小羊羔,去皮开肚的羔羊放在冷水里冲刷干净,水流带走血水,留下尚有冰冷气息的生肉味。
很快又被柠檬水和葡萄酒覆蓋,猫头鹰低头一看,小羊羔浸泡在黄色和红色的液体里。
莫恩抽出香料柜,熟练地捏出一撮、一把、一个、或者好几个不同香味的香料,他似乎是天平本身,能自动衡量数目。
香料雨下完,又倒进去一点冷却的花椒水和迷迭香,盖上盖子让它自行发酵。
兔子的处理更加简单,剁成小块,放一点香料和小葱进去腌制就行,没有过于复杂的步骤。
猫头鹰看羊羔桶的目光像黑暗料理,他爪子不安地挪动两下,翅膀贴到玻璃杯上,阻挡了书虫的视线。
不过书虫已经看完了,他还有心情联想知识储备,“在书里,人们会用这种纯白的羔羊和非常多的葡萄作为祭品,祈求新的一年丰收。
春日盛典结束,每家每户都会分一块羊羔肉和葡萄酒。”
这事儿猫头鹰也知道,他年年看盛典,闭着眼都不可能飞错地方,“去年牧场在向日葵花田那儿放羊,小羊羔有一股瓜子味,稍微咸了。
葡萄酒放了三年,偏酸涩,不好喝。
要说最好喝的还是老斯塔夏酿造的春雷葡萄酒。”
他咂咂嘴,声音里是无限回味,“色泽偏蓝,带有春日的回响,喝到嘴里还有春雷的味道,清新回甘,口感丰富,非常受人欢迎。
可惜只有那一次,往后农场的祭品就成了农作物和肉类。”
莫恩掌握着香煎魚的火候,不能太大,火候过了鱼皮会发苦,最好用低温慢慢煎透,再掺入牛奶,鱼皮会呈现奶白色,没有渗入牛奶的鱼肉部分则是浸满油脂的淡黄色。
闻言眼皮一抬,打量一眼猫头鹰,眨眼之间又关注起锅里的鱼,萨维斯没错过这一瞬间的视线。
猫头鹰还在回忆,以他的年纪送走了足够多的老朋友,老斯塔夏是最近的一位。
十几年的岁月就是一个打盹的功夫,小斯塔夏就出现了,还有了伴侣。
时光神奇又残忍,它带走了老朋友又送来了小斯塔夏。
厨房里随着猫头鹰的回忆陷入安静,食物的香味更加突出,香煎鱼的油脂味顺着空气爬升,唤醒猫头鹰的味蕾。
莫恩关上火,从桶里提出小羊羔,放在烧烤架上,用果木烘烤,在火里放入足够的果皮,一点一点熏入香气。
又拿出烤好的蛋糕胚,热气蒸腾,表面布满蓬松的孔洞,如同名字一样像是大海的海绵。
萨维斯接过海绵蛋糕,刷上奶油和果酱,蓬松的孔洞这会儿起了大作用,它像是吸饱了水,缓慢地吃干净表层的奶油果酱,体积膨胀了一整圈。
书里可没写这景色,书虫惊叹出声,目不转睛盯着堪称奇迹的一幕。
莫恩准备做冷吃兔,他动作麻利地炒好兔子,红色的兔肉一下锅立刻变成金黄色,倒入火红辣椒,经过高温翻炒,厨房爆发了麻辣香味,又添上一些调味用的盐和辣椒粉,一锅冷吃兔很快出锅。
满满当当的火红色,一眼望去,分不出吃的是肉还是辣椒。
“放凉以后再吃。
班迪今晚是否有时间过来吃饭,告诉他有客人来农场玩。”
莫恩嘱咐萨维斯。
班迪·库玛斯最近沉迷云板,他的房子装修都为此改了好几个版本,莫恩连着几天去刻画魔纹,次次为此发愁。
或许他应该咨询猫头鹰校长,如何让一个库玛斯走上学习的路途。
继续沉迷下去,库玛斯传承的荷普拉语都将被遗忘,难道要他将这样的库玛斯送回竹林?
恐怕贝斯特见到班迪的第一面就会逐出族群,库玛斯一族不接受不学无术的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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