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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肯尼斯好几次都想帮阿冲把肉干的外包装拆了,可惜都被拒绝了。
尽管他无数次保证自己绝对没有抢食的意思,一定会在拆了包装后还给它,但显然身边的狗子并不打算接受他的好意。
最后肯尼斯都放弃了,等出了阿卡姆的大门,便打算赶这只狗离开。
肯尼斯说:“你走吧,去找你的主人吧。”
阿冲歪了歪脑袋,一时间有些没能理解这人的话。
狗子认可的主人并不在这里,而是在一个更遥远的地方,显然去找自己的主人这种事暂时是没法做到的。
“咦~你还不走吗?”
肯尼斯蹲下身来,平视着面前的狗子,尽管对方那张狗脸上的表情有些呆,但肯尼斯执意认为——这一定是面前这只狗不舍得他的表现。
唉~其实他也不舍得啊,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多小时的相处,但他喜欢面前这只狗。
肯尼斯的这句话阿冲听懂了,甚至连句尾的疑惑都听出来了。
所以……这是要赶自己走?
阿冲把脑袋歪得更厉害了,一般友善的人都极少会赶它走,而会赶它走的大部分都吃不起肉。
一想到面前这家伙可能家里连块像样的肉肉都没有,狗子眼神顿时湿漉漉了起来——同情怜悯面前的人类。
肯尼斯没能体会,只觉得这湿漉漉的眼神太犯规了,他没想到面前这只狗这么喜欢他,喜欢到舍不得他的地步。
“……可是你是有主人的……”
不对,也有可能是被主人抛弃了。
这么一想,肯尼斯突然觉得他似乎可以带着这只狗回家。
但就在他开口打算留下这只狗,面前的狗子忽得站了起来,在冲他“汪”
了一声,像是说了“再见”
之后,它转身就走了。
是的,这只狗走了,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
肯尼斯:“……”
说好的喜欢他不舍得他呢?他话还没说完呢。
化身石像的肯尼斯差点面临风化,不过很快迎面就有人走了过来,是一个穿着深蓝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这人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面容深邃,面上神色却又坦然自若,完全看不出他步行的尽头是一家疯人院,更遑论还是哥谭出了名的阿卡姆。
肯尼斯的视线从阿冲身上挪开,落到这人身上,短短一秒,他就猜到这人身份了。
“你好。”
对方率先打了招呼。
肯尼斯立马站直了身子,礼貌地回道:“你好,莱科特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阿冲:汪汪汪~~(我才不要养穷人呢。
)
肯尼斯:这只狗这么喜欢我,我要好好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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