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或“你活我死”
。
因此,在团队中,应该注意彼此和谐与互助合作,面对利益时与其独吞,不如共享。
私营公司要想做大,不能单打独斗,要有可靠的合伙人。
一个不能联手经营的公司,永远只能是个“小虾米”
,终有一天会被大鱼吃掉。
尤其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要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合作是最好的选择。
否则,就永远走不出“一年合伙,两年红火,三年散伙”
的民营企业的怪圈。
“真没想到,都是很好的朋友,可他现在居然令起炉灶。
更可气的是,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明知道他这样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却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马先生懊恼地对律师说。
马先生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司的另一个发起人陈先生是专利技术的持有人。
不想,在合作了4年之后,公司步入正轨、业绩也开始提升时,陈先生却提出要带着技术另立门户。
马先生虽然十分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在没有任何法律和协议保证的情况下,公司的运转濒临瘫痪。
而陈先生也有自己的道理:公司运营了4年,资产日益雄厚,可是从成立到现在,既没分过红,也没有给自己一点股权。
作为技术入股,却享受不到一点股东的待遇,他当然不甘心。
现在有了更大的公司请他带着技术去合作,条件优厚,他当然选择离开。
创业者中类似这样合合分分的事情似乎天天都在上演。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合作双方不能坚持共赢原则。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合伙企业中尤其要如此。
在合作中,如果不能双方共赢,而是只有一方获利,这个合作一定是相当失败的。
因为这样的合作只能是短期的,并且很难进行第二次。
合作贵在双赢。
也就是说赚了钱大家平分,就算不能平分,也要分得公平合理。
让大家都高兴了,才能继续合作下去。
否则,如果一味损人利己,你自己吃肉,却连骨头都不让人啃,其结果只能是走到散伙的境地。
【习惯处方】
双赢是合作的基础,长久的合作需要“双赢”
为保证。
协作的任何一方,不赢反亏,或在合作中受到伤害,那必然会陷入“你死我活”
的残酷竞争中。
永远要记住,别人肯跟你合作,是为了得到好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