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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赶鸭子上架(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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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演武场,完颜仲德领着二人径直朝后院的武库走去。

那是一间独立的石屋,四壁以青石垒成,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厚重的铁门。

铁门上挂着一把铜锁,锁身足有成人拳头大小,锁面上錾刻着繁复的云雷纹,显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了。

完颜仲德从腰间解下一把极大的铜钥匙,插入锁孔之中,只听“咔哒”

一声闷响,铜锁应声而开。

他将铁门推开,率先跨了进去,朗声道:“二位,请随意看。

老夫这武库中的兵器,虽比不上皇宫大内的珍藏,却也有几件是旁人见都没见过的稀罕物。”

武库中的光线略暗,只有屋顶天窗透下来几缕灰蒙蒙的日光。

四面墙壁上挂满了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应有尽有。

每一件都擦得锃亮,显是日日有人打理。

完颜仲德走到墙边,从架上取下一柄宽刃斩马刀。

刀身长约四尺,宽逾一掌,刀背厚达三分,他手腕一翻,斩马刀便在空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刀风过处,连空气都被撕裂出尖锐的嘶鸣。

“这柄刀叫‘劈山’。”

完颜仲德将刀横在身前,“是当年金兀术大王留下的遗物。

刀重八十八斤,以西域玄铁混合天山寒铁铸成,淬火时用的是狼血。

兀术大王年轻时在漠北草原上遇狼群围攻,他独力斩杀头狼,剥下狼皮做了刀鞘,用狼血淬了刀锋。

从此这柄刀便有了灵性——寻常人握不住,握住了也挥不动,挥动了也砍不准。

只有被它认主的人,才能将它使得如同手臂延长了半截。”

他将斩马刀重新搁回架上,又引着二人朝武库深处走去。

越往里走,兵器便越显古旧,有些刀身上已覆了一层薄薄的暗红锈迹,有些剑鞘上的镶金已斑驳脱落。

可每一件兵器上都残留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肃杀之气,如同那些曾经握过它们的主人,即便死后也依旧不肯散去魂魄。

完颜仲德在一面石壁前停住脚步。

那石壁上单独挂着一杆断枪。

枪杆从中折成两截,断口处参差不齐,像是被什么极猛烈的力道硬生生砸断的。

枪尖已卷了刃,枪身上的红缨早已褪成了灰白色,却依旧被小心翼翼地绑在断口处。

“这杆枪。”

完颜仲德的声音忽然沉了几分,“是高宠的。”

尹志平心中一震。

高宠——这个名字在《说岳全传》中被浓墨重彩地书写过。

他是岳飞麾下第一猛将,号称“南宋第一枪”

,使一杆碗口粗的錾金虎头枪,在牛头山一役中单人独骑冲入金军大营,连挑十一辆铁滑车,杀得金兵尸横遍野。

可在挑第十二辆时,他胯下的战马力竭摔倒,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

那辆铁滑车从他身上碾了过去,将他连人带枪碾成了两截。

“这杆枪是高宠战死时握的那杆。”

完颜仲德缓缓说道,“枪身上的断口不是被刀剑砍断的,是被铁滑车碾断的。

那一战,他独自一人杀了我们金国不知多少好汉,说实话,便是我这般恨他入骨的人,也不得不在心中暗暗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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