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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的成功像醇酒般醉人,小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光芒。
猎取的狐狸、梅花鹿皮张和药材在仓房里渐渐堆起,预示着可观的收入。
就连平日里最沉得住气的陈阳,眉宇间也少了几分往日的凝重。
实力的提升和丰厚的回报,让一种微妙的、名为“骄矜”
的情绪,开始在小队中悄然滋生。
这天清晨,天空阴沉,铅灰色的云层低垂,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
张二虎从屯子东头气喘吁吁地跑来,脸上带着兴奋又紧张的神色。
“阳哥!
有大家伙!”
他还没站稳就急声说道,“老蔫巴叔早上在东沟那边下套子,看见脚印了!
野猪!
一大群!
领头的那个,脚印有海碗口那么大,深得吓人!”
野猪群!
还是有大猪王带领的野猪群!
这个消息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在小队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
“海碗口大的脚印?那得多大个儿?”
孙晓峰咋舌道,眼里却迸发出炽热的光芒。
王斌更是兴奋地摩拳擦掌:“妈的!
总算来点硬菜了!
干了它!
弄张野猪王皮,挂墙上那才叫威风!”
连小陈默都握紧了小拳头,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陈阳的心也猛地跳了一下。
野猪,尤其是成群的、有猪王带领的野猪,是山林里最难缠、最危险的对手之一。
它们皮糙肉厚,力大无穷,獠牙锋利,而且性情暴躁,一旦被激怒,不死不休。
猎杀野猪王,无疑是检验他们这支小队成色的终极试炼之一。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悸动,沉声问道:“看清楚有多少?往哪个方向去了?”
“老蔫巴叔说,看脚印起码二三十头!
往黑石砬子那边去了!”
张二虎肯定地说。
黑石砬子,那里山势陡峭,乱石林立,灌木丛生,是野猪最喜欢的栖息地之一,地形复杂,极易埋伏也极易被反伏击。
风险和机遇并存。
陈阳迅速权衡。
小队如今兵强马壮,士气正旺,武器精良,猎狗经验丰富,似乎具备了挑战野猪群的实力。
而且,若能成功猎杀这头猪王,不仅能获得巨大的物质回报,更能彻底奠定他们在这片山林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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