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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十月五号,天还没亮透,方建国就已经醒了。
他轻手轻脚地起身,没敢惊动任何人,自己去了医院食堂,打了最简单的一份早饭,稀粥配咸菜,还有两个二合面的馒头,对付一口就行。
至于病人的营养餐,自有司家安排,他不便插手,也来不及等。
其实,司夫人凌晨三点半就醒了,她心疼侄子,心疼他舟车劳顿又连夜值守,便念叨着:“建国啊,你和厨师说,想吃什么,让他今早提前一点给你做。
何必去食堂受那份罪?食堂的饭做得跟猫吐的似的,全是一个味儿,就是把米加水使劲煮,一点也不好喝。”
“不用了,姑,我吃什么都行,不挑嘴的。”
方建国向来信奉“能不麻烦别人就不麻烦别人”
,尤其是在司家这种地方。
更重要的是,他比司家任何人都了解喜娘的性格。
喜娘对司家三口是尽心尽力,掏心掏肺,可对他们这些从小镇来的、八竿子打不着的穷亲戚,向来是眼皮子浅,没什么好脸色。
方建国一直刻意和喜娘保持距离,尽量不麻烦她。
正因如此,他反而比其他堂兄弟、表兄弟更得喜娘的几分好感。
或许在别人看来,一个保姆的好感不值一提,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方建国深知,细节决定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地方,让他在司家人心里,稳稳地站住了脚跟,显得懂事、识大体。
现在换了个厨师,但方建国昨晚上吃饭时候见了一次,那也是个脾气大的,所以还是不惹为妙。
方建国去阮北行那边看了一眼,兄妹俩都在睡觉,和护士问过情况,又回来陪司夫人聊到六点半后,他便联系了警卫员,让其送自己去公社上班。
他让警卫员接送上下班,也不单单是为了节省路上的时间,或者图个舒服。
在公社,看到新来的小领导有车接车送,不用他自己多费唇舌,别人就知道他有大背景,那他融入这个小集体、开展工作就容易太多了。
更多的,还是为了让警务员见证,他不用司家再特意安排,自己就能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以此向司家展现自己的勤勉、能力和主动性。
中午,他就在公社食堂对付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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