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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特曼永不服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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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白天是集团继承人、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著名败家子,到了晚上,就会穿上战服,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里打击犯罪的义务警察。

他知道哥谭市是某人的老家,法尔科内也是某人新手时期的著名对手,但没必要,真没必要,他刚想试试身手,来哥谭抓个逃犯,就要遇到这位大名鼎鼎的黑暗骑士、哥谭挂王——

蝙蝠侠。

想到刚才对方那个不甚熟练的踉跄,罗夏又默默补充了一点。

——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元年蝙蝠侠。

罗夏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越来越快。

他情不自禁按住心口,眼神紧紧粘在蝙蝠侠身上。

拜托,就算是有一点点小小的失败,那也是蝙蝠侠,全世界最酷、最炫、最令人肃然起敬的蝙蝠侠!

他可是罗夏最早的白月光,罗夏曾不止一次为蝙蝠侠成功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喝彩,也常常在半梦半醒之间幻想着自己驾驶着蝙蝠车,和黑暗骑士一起驰骋在哥谭的大街小巷……

被自己的生活物品绊到什么的,不存在的!

戴着蝙蝠面具的尖耳朵黑影掏出攀岩用的飞虎爪,娴熟地用绳索将飞虎爪转出残影,向上一抛——飞虎爪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绳索牵着飞虎爪,软绵绵地掉了下来。

罗夏:……噗嗤。

这就有点尴尬了。

眼前的蝙蝠侠和他印象中近乎全知全能的蝙蝠侠形象差距实在有点大。

罗夏既想笑,又为这背后代表的意味,而生出一股无端的敬畏。

在所有超级英雄里面,蝙蝠侠不过是个□□凡胎。

同时也是以凡人之躯,而比肩神明的第一人。

他后来为众人所知的强大,他的无所不知,他的无所不能,却都来自于他在独自与黑暗斗争的早期,身上每一道伤疤、每一块断过的骨头、每一处不化的淤血。

这个站在人类意志力巅峰的斗士,是在不断的搏命中诞生,且前进的。

他想,他知道蝙蝠侠后来升级改用钩锁枪的原因了。

那蝙蝠装的男人并没有因为小小的挫败而放弃,马上捡起飞虎爪,进行第二次抛射。

飞虎爪在他手中飞出,向上疾射,飞过墙体,稳稳当当地勾在了屋顶。

成功了!

罗夏激动握拳,观望着蝙蝠侠的一举一动,暗暗为他打气。

加油,你可以的,你可是蝙蝠侠!

becaeyouarebatan!

百特曼永不服输!

作者有话要说:新手百特曼,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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