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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微妙细节的难度在于,它往往是生活中很平常的,不惊悚,不沉重,不石破天惊,不刻骨铭心,它好像是不经意间发生的,但是它悠远,悠远到你一辈子不会忘记。
这一类的文学作品,给我最强烈体会的是文学大师詹姆斯·乔伊斯的《阿拉比》,这篇只有四千字的短篇小说同样是写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的向往。
它那强烈的语言氛围让你读来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浓郁,仿佛有一个男孩把他的一颗真心那样坚定地呈现在你的眼前。
“她终于对我说话了。
她向我开口讲最初几个字时,我茫然得都不知怎么回答她才好。
她问我可是要去阿拉比。
我忘了自己当时说的是去还是不去。
她说,那可是个很棒的集市;她真想去啊。
她说话的时候,一圈又一圈地转动着手腕上的一个银手链。
她说,她去不了,她那个星期要在修道院静修。
她的弟弟和另外两个男孩子正在抢帽子,我独自靠在门栏边。
她握住一根栏杆的尖头,朝我低下头。
我们房门对面的路灯映照出她脖颈白皙的曲线,照亮了垂落在脖子上的秀发,又落下来,照亮了她搁在栏杆上的手。
灯光洒落在她裙子的一边,正照在衬裙的白色镶边上,她叉开腿站在那里的时候刚好瞧得见。”
请原谅我占用宝贵的篇幅来引用这么长的一个细节,因为它就是我说的那种“好像是不经意间发生的,但是悠远到你一辈子不会忘记。”
的细节。
而那个男孩,仅仅因为这个女孩的几句不经意的话,就千方百计要去阿拉比,这是对女孩多么虔敬的喜爱!
以上这个细节在这篇小说中举足轻重,如果没有这个细节,主人公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的所有行为和细节以及全篇的氛围就都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撑,那也许这篇小说也就流于一般水准的作品了,而不会成为一颗文学海洋里的璀璨明珠。
说到语言氛围,我还想提到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它的开篇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就奠定了这部长篇小说从头至尾的氛围,这样具有强大魅力和魔力的语感极为罕见,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很少有能做到,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似乎是再也没有在他别的作品中做到。
还有一个长篇小说似乎也做到了,那就是高尔基的《在人间》,开篇第一句:“我在人间,在城里大街上一家‘时式鞋店’里当学徒。”
就奠定了整部作品的语言氛围和艰辛生活的基调。
当年我读到这一句,整个身心立时被它攫住,那种感觉经久不散,从此高尔基就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文学大师,那一年我十五岁。
另外再说几句饶舌的话,为了说明《小百合》的语言氛围,我举了三位文学大师的经典作品,并不是妄图将我自己的作品与大师比肩。
其实我的这篇《小百合》是在我还不会写作的时候写出的,完全是天然而成,而不是“写”
出来的。
我从1982年上师范一年级时开始“涂鸦”
,到1990年,六年里写了二三十篇习作,都因为不会写,远远不到发表出版的水平。
只有《做成标本的小燕子》《小百合》和另一篇《女孩和蝉》发表了,这三篇都是天然而成(还有另外两篇成人文学作品也算还行不是废品),其它的都因为我还不会写而根本算不上作品。
我是直到写出了《哦,傻样儿》之后,才算是“会写”
了。
这个我下一篇再讲。
许多作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在自己还“不会写”
时却写出了很好的作品,而当自己“会写了”
,写作技巧圆熟了,却总也写不出超越自己之前的作品了,我也曾为此苦恼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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