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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下》)“一,偏弃之。
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否)。
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脩。”
(此处“不”
字读为否,当连上,与“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
同例,旧连下读,遂使《经》与《说》不能相通。
又“俱”
字疑是“不见”
之误合。
)
(《说下》)“二与一亡,不与一在,偏去。
……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脩,坚白。”
这却是“离坚白”
的见解,与公孙龙完全一致。
《经》文虽然略有问题,而《说》文则明白如火。
所谓“一偏弃之”
或“二与一亡,不与一在”
,即公孙龙“二无一”
之义,故当“牛马”
连为一名时,“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
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
(《说下》)。
这也和“羊合牛非马”
,或“青以白非黄”
,是同一例。
坚与白囿于石焉,则可偏去坚或白而为坚石或白石,即所谓“可偏去而二”
。
其所以“可”
的原故,便是因为白可见,坚非可见,见与不见相离,故坚与白不相盈。
广脩亦同此理,盖见广时不见脩,见脩时不见广,二者亦相离而不相盈。
这些都完全同于公孙龙的见解。
关于坚白之辩,《经下》还有分说。
(《经下》)“于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说在存。”
(《说下》)“于石,一也。
坚白,二也,而在石。
故有智(知)焉,有不知焉,可。”
这是刻就坚的一面来说,坚是用手的触觉而知的,白则用目而见,故坚可知不可见,白可见不可知。
见者与不见者可离,故知者与不知者亦可离。
不知不见者在公孙龙说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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