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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
这是《庄子·天下篇》所保存下来的惠施的重要的学案,虽然只是一些梗概,但他的思想体系尽可以从这儿探索得出。
以“大一”
的观念放在第一位,无疑他也是黄老学派的一人,以前有人认为他是墨家,那是完全错了。
这“大一”
便是黄老派的本体,也就是“道”
,是超越了空间和时间的范畴的。
故尔它的定义是:“至大无外”
。
由此,可知惠施是否认人格神的存在的。
《吕览·爱类篇》匡章谓惠子曰:“公之学去尊,今又王齐王,何其到(倒)也?”
“去尊”
,在宇宙观上应该是无神,而在政治论上自然也就是无君了。
“小一”
的观念,是惠施的独创,这无疑很类似于印度古代思想的极微与希腊的原子。
这个东西也小到超越了空间和时间,故定义为:“至小无内”
。
惠施无疑是把道家的本体观和儒家的五行说综合了。
其所以要建立这种极大极小的相对二元论的原故,应该是为便宜于宇宙万物之生成的说明。
宇宙万物虽然都是“大一”
的显现,但“大一”
如何化而为万殊,在必要上似乎便不能不认为是由于含有无量数的“小一”
。
万物便成于各种一定量的“小一”
的集合。
故从这儿生出同异。
一般表面上的同异,那是很小的,如禽兽均有足,此其表面的大同;禽二足而翼,兽则四足,此其表面的各为小同。
表面的大同与表面的小同之异,这是“小同异”
。
如从本质上说来,万物都是“大一”
的显现,这是“万物毕同”
;万物都是各以不同量的“小一”
积成的,这是“万物毕异”
。
要这样的同异,就是“大同异”
。
从这儿自然可以导引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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