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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讼堂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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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话补遗》卷九第二十则:
“处州山水清佳,而朴野已甚。
余壬寅(乾隆四十七年)春游雁宕山,过缙云县。
见县官讼堂养猪,为之一笑。”
今案:“讼堂养猪”
是一大好诗料,此缙云县县官亦是一位大好清官,可惜袁枚只以“一笑”
而了之。
猪之为用甚大,乃利用厚生之至宝。
不仅全身无一废物,即粪便亦有大惠于人。
以废物为饲料,化无用为有用,比之马牛羊,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伯仲之间】。
古者祭神,以牛一羊一豕一为太牢,以羊一豕一为少牢。
牢不问大小,均不能离猪。
然自来诗人【对猪】均加以鄙视,似曾无人为之歌颂者。
【抗日战争期间,我为画家题画,】余往年曾为《猪颂》(见《潮汐【长春】集》),文涉游戏,意含讽刺,并非真知猪之真价。
近年情况,大有不同,猪之地位已骎骎乎驾马牛羊鸡犬【而】之上【上之】。
去【前】年有印人为【辑成】《养猪印谱》,分社论篇、语录篇、良种篇、宝藏篇,会萃养猪政策【号召】,分刻为印章一百颗而拓制成谱。
索余为之序,余因为诗以序之【题诗一章】。
今之新诗人【中】有见余诗序者,颇嫌涉于游戏【不太庄重】,实则我乃以极端庄重之态度出之。
猪之当被重视,即在今日之智识分子中似亦尚未普及【待进一步普及】,那就无怪乎一二百年前的袁枚,要对“讼堂养猪”
而了之以“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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