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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富二代,连枪械都没有接触过,但现在……洛珈允瞥一眼那具尸体,又看着江许一如既往平静的脸,最后也只是道:“那我和你一起吧,也能有个照应。”
江许歪头看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你害怕?”
洛珈允:“……”
“害怕也不行。”
江许掏了掏自己背在身后的包,摸出几把枪和弹夹,塞给洛珈允,话语直白,“你会拖我后腿。”
她其实也没接触过几次枪,用不惯,还不如直接给他,反正她一路上也分出去不少。
洛珈允下意识接住,看着江许越过他,把尸体上的斧头拔了下来,往楼上去。
“江许!”
他下意识喊了她的名字。
这好像也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女孩拖着斧头,疑惑回头看他。
“……注意安全。”
“哦。”
江许想了想,很礼貌回他一句,“你也是。”
她说完就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洛珈允抬着头,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心跳莫名有些快。
说不清是欢喜还是心慌。
斧头拖在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留下一道红色的痕迹,江许的鞋底也沾了血,一步一个脚印,没等血干就会又有新的温热的血液沾上。
江许跺了跺脚,听见了鞋底和地板之间的黏腻声,顿时面露慊弃。
“噗——”
又是一具尸体倒地,江许比划一下他的鞋子,太大了,她穿不下,到时候走路也不方便了,她只能放弃抢别人鞋子的念头。
她一路走一路砍,江许的速度快,力气也大,再加上她走路轻手轻脚,听不见什么声音,通常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劈死了。
要是遇到了几个敌人一起行动的,江许就用枪,她准头一般,只胡乱打出去,把他们打的猝不及防来不及躲,再提着斧头冲出去砍人。
现在鞋子沾了血,她悄无声息靠近的脚步变得容易被察觉,她又不想光着脚,否则到时候脚上也全是血了。
还是得找一双新鞋子。
她记得涂钦雅的鞋码好像和自己差不多。
江许便和系统要了涂钦雅的位置,调转方向,去找涂钦雅。
:()快穿:普女也要当万人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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