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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你是说我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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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稷荣怎么来了?
男人穿着运动套装,刘海被汗水浸湿,贴在额头上,脚上穿着跑步鞋。
到现在他还有夜跑的习惯?
姜可看到脚踝周围的皮肤泛红,她一阵无语,他对宋思雨和儿子也这么暴力?
“不怕低温冻伤?”
她的确崴了脚,但江淮处理得当。
其实,只要周稷荣给家庭医生打个电话,根本不用亲自跑一趟。
但他还是一路狂奔回家,开着车风驰电掣赶过来。
他不希望自己有思考的时间,40分钟的路程只用了25分钟。
“小叔,你来都来了,我们谈谈吧。”
姜可把脚缩回来,压在腿下。
她脚趾白白胖胖的,像匠人点缀上去的。
以前,她很喜欢涂脚指甲油,现在却干干净净,有了孩子的女人都这样吗?
吸引目光的东西被隔断,“我是来拿米酒的,既然江淮不在你这儿,我去别处找他。”
周业成喜欢喝米酒,对江淮手工酿造的米酒格外喜欢。
每年米酒和醪糟做好,周稷荣都会亲自来取。
这些,姜可是知道的。
好不容易把人等来,她不能就这么放他走,“小叔,你答应给我的秘方呢?”
“我什么时候答应今天把秘方给你?”
男人声色清冷。
男人只说专家鉴定完毕就会给她,但专家什么时候鉴定结束,只有专家知道。
姜可局促的坐在沙发里,手指绞在一起,“小叔,莫云意失踪了,霍向安在临城没找到她,一定会派人在她父亲常去的医院附近蹲守。
云意不想见他,你能不能帮我说服霍向安,把人撤走?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他就要结婚了,他跟云意没有未来,应该放手。”
“这是霍向安和莫云意的私事,我无权过问。”
周稷荣面无表情,拒绝的干脆。
姜可咬了咬下唇,“但如果我被霍向安威胁呢?”
“他威胁你?”
周稷荣不屑勾唇,似乎在说她有什么值得霍向安利用?
“我在吴淞路被一个脸谱面具男劫走……”
姜可话没说完,就被周稷荣打断,“现场血迹DNA是你的,这是警方复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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