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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古英雄出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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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年7月8日夜里,约翰。
戴维森一洛克菲勒出生于美国的里厅福德镇。
他的童年过得很困窘。
“成天穿着破烂的衣衫,一副又脏又饿的样子”
——这是他家邻居给他的评价。
因为家境贫寒,父亲总是离家外出,祖父和叔叔酗酒成性,唯一能给他保护的,就是他健壮、坚忍的母亲。
洛克菲勒家里也有田地,但父亲对安分地做个农民丝毫不感兴趣,将土地交给佃户,自己则跑到外地去经商或是四处游**。
而且他一出去,常常要好几个月才能回来一趟。
不过,尽管他常常外出闯**,可是并没有能让留在家里的妻儿过上好日子。
洛克菲勒的母亲出生于苏格兰一个富农家庭,她虽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十分开明,见多识广。
她勤劳、朴实、节俭,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对孩子的管教非常严格。
在洛克菲勒3岁那年,他们全家搬离了里奇福德镇,来到了莫拉维亚城里。
从穷乡僻壤到熙熙攘攘的闹市,洛克菲勒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里有旅店、百货店、纱厂、教堂。
这是一个干净、宁静,同时又初具规模的城市。
这次搬家对洛克菲勒的成长无疑是有好处的,城市蓬勃发展的商业活动,使他从小在耳濡目染中懂得了金钱的游戏。
18世纪40年代的美国,正值各种经济活动极为活跃的时期,全世界的淘金者怀揣梦想,从世界各地赶往这里。
银行如雨后春笋地开遍了美国各地,运河里每天各式各样的船只穿梭往来,铁路和电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很快将全国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大市场。
处于时代洪流中的洛克菲勒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那时的洛克菲勒,已经成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经纪人。
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曾经到商店里,按磅买来糖果,然后将其分成几小份,再转手卖给兄弟姐妹,从中赚取蝇头小利。
在母亲的鼓励下,他在7岁时,将自己赚来的钱存在壁炉架上的一个蓝色的瓷碗里。
洛克菲勒7岁时,做了一桩漂亮的生意。
他尾随一只野火鸡,等它摇摇摆摆地走开后,便从鸡窝里偷走了小火鸡,但是他并没有卖掉小火鸡,而是费心喂养它们。
到了第二年,他的鸡群扩大。
后来,他陆续卖出长大的火鸡,赚了一笔对于小孩来说非常可观的财富。
由于出生与成长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家庭环境,洛克菲勒似乎没有同龄小伙伴那种单纯的欢乐与活泼。
他常常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地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深奥的难题。
尽管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他在学校的表现并不出类拔萃。
因为他的表现欲不强,也因为他有着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主见,所以他对别人的赞扬并不在意,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
洛克菲勒有一种超越其年龄的成熟,他有大多数儿童所不具备的认真劲儿。
即使是在游戏时,他也极为认真。
与别人玩跳棋或象棋时,他会长时间地思考下一步棋,推算对手可能应对的招数,并为自己思考对策。
洛克菲勒谨慎的游戏方式当然会引起小伙伴的不满,因为在小朋友们看来,不就是玩玩嘛,又不是国际比赛,用得着那样认真吗?
不过,洛克菲勒可不是一个“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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