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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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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客人在市里住了一礼拜以上了,每天是吃午餐,赴夜会,真是所谓度着快乐的日子。
终于他决心要到市外去,就是照着约定,去访问那两位地主,玛尼罗夫和梭巴开维支了。
但他的下了这决心,似乎骨子里也还有别的更切实的原因,更要紧的事故……但这些事,读者只要耐心看下去,也就自然会慢慢的明白起来的,因为这故事长得很,事情也越拉越广,而且越近收场,也越加要紧的缘故。
马夫绥里方得到吩咐,一早就在那篷车上驾起马匹来;彼得尔希加所受的却是留在家里,守着房子和箱子的命令。
就在这里把我们的大脚色的两个家丁,给读者来绍介一下,大约也不算多事的罢。
当然,他们俩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仅仅是所谓第二流或者第三流的人们,而且这史诗的骨干和显著的展开,也和他们无关,至多也不过碰一下,或者带一笔;——但作者是什么事都极喜欢精细的,他自己虽然是一个很好的俄国人,而审慎周详却像德国人一样。
但也用不着怎么多的时光和地方,读者已经知道,例如彼得尔希加,是穿着他主人穿旧的不合身的灰色常礼服,而且有着奴仆类中人无不如此的大鼻子和厚嘴唇的,这以外,也没有加添什么的必要了。
至于性质,是爱沉默,不爱多言,还有好学的高尚的志向,因为他在拚命的读书,虽然并不懂得内容是怎样:“情爱英雄冒险记”
也好,小学的初等读本或是祷告书也好,他完全一视同仁——都一样的读得很起劲;如果给他一本化学教科书,——大约也不会不要的。
他所高兴的并非他在读什么,高兴的是在读书,也许不如说,是在读下去,字母会拼出字来,有趣得很,可是这字的意义,却不懂也不要紧。
这读书,是大抵在下房里,躺在**的棉被上面来做的,棉被也因此弄得又薄又硬,像蛋饼一样。
读书的热心之外,他还有两样习惯,也就是他这人的两个特征:他喜欢和衣睡觉,就是睡的时候,也还是穿着行立时候所穿的那件常礼服,还有一样是他有一种特别的臭味,有些像卧房的气味,即使是空屋,只要他搭起床来,搬进他的外套和随身什物去,那屋子就像十年前就已经住了人似的了。
乞乞科夫是一位很敏感的,有时简直可以说是很难服侍的主子,早上,这臭味一扑上他灵敏的鼻子来,他就摇着头,呵斥道:“该死的,昏蛋!
在出汗罢?去洗回澡!”
彼得尔希加却一声也不响,只管做他的事;他拿了刷子,刷刷挂在壁上的主人的燕尾服,或者单是整理整理房间。
他默默的在想什么呢?也许是在心里说:“你的话倒也不错的!
一样的话说了四十遍,你还没有说厌吗……”
家丁受了主人的训斥,他在怎么想呢,连上帝也很难明白的。
关于彼得尔希加,现在也只能说述他这一点点。
马夫绥里方却是一个完全两样的人……但是,总将下流社会来绍介给读者,作者却实在觉得过意不去,因为他从经验,知道读者们是很不喜欢认识下等人的。
俄国人:倘使见着比自己较高一等的人,就拚命的去结识,和伯爵或侯爵应酬几句,也比和彼此同等的人结了亲密的友谊更喜欢。
就是本书的主角不过是一个五等官,作者也担心得很。
假使是七等官之流,那也许肯去亲近的罢,但如果是已经升到将军地位的人物——上帝知道,可恐怕竟要投以傲然的对于爬在他脚跟下的人们那样的鄙夷不屑的一瞥了,或者简直还要坏,即是置之不理,也就制了作者的死命。
但纵使这两层怎么恼人,我们也还得回到我们的主角那里去。
他是先一晚就清清楚楚的发过必要的命令的了,一早醒来,洗脸,用湿的海绵从头顶一直擦到脚尖,这是礼拜天才做的——但刚刚凑巧,这一天正是礼拜天——于是刮脸,一直刮到他的两颊又光又滑像缎子,穿起那件闪闪的越橘色的燕尾服,罩上熊皮做的大外套,侍者扶着他的臂膊,时而这边,时而那边,走下楼梯去。
他坐上马车,那车就格格的响着由旅馆大门跑出街上去了。
过路的牧师脱下帽子来和他招呼;穿着龌龊小衫的几个野孩子伸着手,“好心老爷呀,布施点我们可怜的孤儿罢!”
的求乞。
马夫看见有一个总想爬上车后面的踏台来,就响了一声鞭子,马车便在石路上磕撞着跑远了。
远远的望见画着条纹的市栅,这高兴是不小的,这就是表示着石路不久也要和别的各种苦楚一同完结。
乞乞科夫的头再在车篷上重重的碰了几回之后,车子这才走到柔软的泥路上。
一出市外,路两边也就来了无味而且无聊的照例的风景:长着苔藓的小土冈,小的枞林,小而又低又疏的松林,焦掉的老石楠的干子,野生的杜松,以及诸如此类。
间或遇见拖得线一般长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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