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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里只有总兵刘肇基部和以何刚为首的忠贯营,兵力相当薄弱。
由于城墙高峻,清军的攻城大炮还没有运到,多铎派人招降史可法、淮扬总督卫胤文,遭到严词拒绝。
二十一日,甘肃镇总兵李栖凤和监军道高岐凤带领部下兵马四千入城,两人的意思却是劫持史可法,以扬州城投降清朝。
史可法毅然说道:“此吾死所也,公等何为,如欲富贵,请各自便。”
李栖凤、高岐凤见无机可乘,于二十二日率领所部并勾结城内四川将领胡尚友、韩尚良一道出门降清。
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
对于史可法的誓死不降,应当充分肯定他的民族气节。
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和文人墨客受明清门户之见的影响,对史可法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偏爱,不顾史实做了过分的渲染。
纵观史可法的一生,在整个崇祯年间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业绩;他的地位和名望迅速上升是在弘光时期。
作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
之功,大权旁落;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份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
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
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
某些史籍说他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77],给清军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
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
[78]。
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
,把军务交幕僚处理[79]。
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
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
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
顺治十年(1653)谈迁路过扬州,曾经专程到梅花岭寻谒史可法衣冠冢,回首往事,不胜感慨,写道:“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晋唐,今西门摧颓,岂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
[80]于惋惜之中也指斥了史可法的无能。
总之,史可法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
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
明清易代之际激于义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殊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的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清军占领扬州以后,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由,下令屠城。
他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
的令旨中说:“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
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
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
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
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
[81]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城中积尸如乱麻”
[82]。
王秀楚依据亲身经历写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对清军自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初一日在扬州的暴行做了比较详细的记载,如二十七日,“杀声遍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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