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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把贺人龙描绘成义军劲敌的说法未必可靠。
彭孙贻在《平寇志》卷五中评论说:“夫开县之溃,陈州之逃,谁则为之?谓其勇猛为贼惮者,伪也。”
[74] 按时间顺序,起义军歼灭傅宗龙部在崇祯十四年,击败汪乔年部在十五年,疏中颠倒了次序。
[75] 《国榷》卷九八;侯方域:《壮悔堂文集》。
[76] 《石匮书后集》卷二五,《左良玉列传》云:“良玉欲率其军三十万,觐督师于河北。
督师知粮无所出,乃谕之曰:‘将军以兵三十万称盛,然止四万在额受粮,实又未给度支,今远来就我固善,第散其众则不可,若悉以来而自谋食,咫尺畿辅,将安求之?’卒不得与良玉军会。”
[77] 《绥寇纪略》卷九。
[78] 《国榷》卷九八。
[79] 这次战役因官军被击败的地方名叫冢头,有的史籍称之为“冢头之败”
。
《怀陵流寇始终录》又有另一种称呼:“当传庭出军,天大雨,粮车不进,采青柿以食,士卒冻饥,故甚败。
豫人谓之‘柿园之役’。”
(卷十五)
[80] 乾隆十年《洛阳县志》卷十,《祥异》;又见顺治十八年《河南府志》卷三,《灾异》。
[81]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五,记左金王为蔺养成,争世王为贺锦。
《平寇志》卷六也说“左金王名蔺养成”
。
当时明朝安庐池太巡抚郑二阳在给淮抚朱大典、淮按张修其的信中说:“在楚,革、左三营借口于粮路不通,移营就食。
皖之争、治两营,犹自恭顺如初。”
在给佥院徐蓼莪的信中谈到同一事件时又说:“革、回之众,启衅粮路,又虑其与贺、刘二营合。”
(见《郑中丞益楼集》卷四)这里“争、治两营”
和“贺、刘二营”
是同义词,看来说争世王为贺锦、左金王为蔺养成不是没有根据,但一般的说法贺锦的名字左边为金字故称左金王。
在未取得确证前,暂从通常说法。
[82] 郑二阳:《郑中丞益楼集》卷一。
[83]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三。
明皖抚郑二阳给兵部尚书陈新甲、侍郎吴甡的信中也说:“迩来逃死饥民,往往奔趋贼营,乐为效用。
我之一举动、一号令,贼皆得而调知,岂不令人愤懑欲绝?”
(见《郑中丞益楼集》卷四)
[84] 戴名世:《孑遗录》,见《南山集》卷十五。
又见《甲申朝事小纪》卷三,《桐城纪事》。
[85] 《蕲黄四十八寨纪事》卷一,《鄂寨篇》引《张仁熙致杨卓然书》。
[86] 康熙三十年《新蔡县志》卷七,《杂述》。
[87] 顺治十五年《沈丘县志》卷十三,《丛纪志·灾祥》。
按,左髻王即左金王,格料雁即革里眼。
[88] 康熙元年《汝宁府志》卷十。
[89] 康熙《汝宁府志》卷十,《武备·军功》记:“十四日晨,有通谋崇王中贵,矫王旨议降。
或以告文岳,文岳大怒,举刀砍柱,厉声曰:‘有敢言降者手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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