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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破灭,我们应早已破灭。
“实存”
是一种固有的本质,一旦形成这种状态,就永远屹立不倒,不受破坏。
它正如阳光,虽在黑夜消失,或偶受云雨、暴风的遮挡,但黑夜过去,阳光复现,云破雨霁,阳光仍普照大地,它是永恒的,不可能归于乌有。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发现“出生”
并非我们生存的开始,当可升起这样的信念:“必有某种东西非死亡所能破坏。”
但那并不是个体,个体只在表现种族的一种差别相,它借着生殖而产生,具有父母的性质,属于有限的东西。
个体不复记忆生前的生存,死后也无法带去今生的生存记忆。
个体的自我仍留存于意识之中,“自我”
常存在着与个体结合的欲望,更希望能与自己的生存永远结合在一起,当个体性不存在时,就感到意气消沉。
因为意识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要求死后无限存续的人恐怕只有牺牲生前无限的过去,才可望获得。
他对生前的生存既然毫无记忆,在他的认识中,意识是与出生同时开始的,所以,一定以为他本为乌有,而由出生带来他的生存。
这样一来,就得以生前无限的时间去买取死后的无限生存了。
所以,我们必须把意识的生存当作另一回事,方能不介意死亡的问题。
我们的本质可区分为“认识”
和“意欲”
两部分,明白这点,即可了解“我”
是很暧昧不清的词汇。
有人认为死亡是“我”
的完全终止,有的见解则较达观,正如“我”
只是无限世界的一个小点,“我”
的个人现象也只是“我”
的真正本质的极微小部分。
仔细探究,不难发现,“我”
实际是意识中的死角,它正如视网膜上视神经所穿入的盲点一般,并无感光作用,就像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一切,唯独看不到自己。
这正与产生认识力的脑髓作用完全相应,我们的认识能力完全外向,其目的仅在于保存自我,为搜寻食物、捕获猎物而活动。
因此,各人所知悉的只有表现于外在直观中的本身个体。
反之,如果他了解透彻的话,反而会对这副臭皮囊付之以冷笑,甚至舍弃自己的个体:
即使丧失个体,于我又有何碍?因为我的本质中仍可产生无数个个体。
退一步说,个体果真能无限地延长下去,人也会感到单调厌烦,为避免厌烦,他反倒希望早些归于乌有。
大多数人,甚至一切人,不论置身于何种状态都不能得到幸福,如果免除了穷困、痛苦、苦恼,随即就陷入倦怠无聊;如果为预防倦怠,则势必痛苦、苦恼丛生,两者交互出现。
因而,人类若仅处于“更好的世界”
是不够的,除非本身发生根本的变化,即中止现在的生存,只置身于另一个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本质毫无变化,结果还是相同的。
个人意识由于死亡而终止,然而,又是什么使他还能燃起对永恒生命的热爱呢?他所希求的究竟是什么呢?人类意识活动的大部分内容,不外乎是由于他对世界的怜悯和对自我的执着;他的目的无非为了追求活得“不虚此生”
,所以,古人往往在死者的墓碑上刻着“无愧此生”
或“愉快安息”
的字样,其中实有无比深刻的含意。
那些为了自我的执着,为了一己欢乐的人暂且不谈,为了对世界怜悯的人,则是与世间的“来世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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