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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犹豫了一下,那犹豫只有几秒钟,但在他感觉里像是一个世纪那么长——他的手指在“拨号”
键上悬停着,食指的指腹贴着冰凉的屏幕,能感觉到屏幕下微弱的电流在流动,像是在催促他按下去,又像是在警告他不要按。
他没有发消息。
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在监视她。
不想让她觉得他不信任她。
不想让她觉得他在逼她。
不想让她觉得他和那些控制欲极强的、把女朋友当成私有财产的、动不动就查岗的男人一样。
但他又放不下心。
那种不安像是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着他的心脏,一下一下地收紧,每收紧一下,他的心脏就缩一下,每缩一下,他的血液就停一下,每停一下,他的眼前就黑一下。
那只手不知道是谁的——也许是白给病的,也许是绿帽癖的,也许是顾沁的,也许是他自己的——它握着他的心脏,像握着一颗随时会被捏碎的鸡蛋,不敢太用力,但也不敢松开。
他决定去KTV看看。
不进去,就在外面等。
等她出来,假装是刚好路过,刚好来接她,刚好在想她,刚好想见她。
这样不会让她觉得被监视,不会让她觉得不被信任,不会让她觉得他像个变态一样跟踪她,也能让他安心,让他知道她没事,让他知道她没有被白给病控制,让他知道她还是他的裴玉。
程逸骑了一辆共享单车,顶着冷风,骑了十五分钟,到了学校北门的“音乐汇”
KTV。
那栋楼的外墙被霓虹灯装饰得五颜六色的,紫色的、蓝色的、粉色的、绿色的、红色的光交替闪烁着,像是一个发了疯的画家在黑暗中乱泼颜料,每一秒都在变化,每一秒都在制造新的颜色、新的组合、新的混乱。
光打在地面上,把柏油路面染成一块一块的色斑,像是一条被撕碎了的彩虹。
门口的招牌上写着“音乐汇”
三个大字,字体夸张而张扬,每一个笔画都带着一种“看我看我”
的喧嚣,笔画末端还有拖尾,像是在故意拉长,像是在故意炫耀,像是在故意吸引路人的目光。
透着一股廉价的热闹,透着一股“我们这里很好玩”
的虚假,透着一股“快来啊快来啊”
的急切。
程逸把单车停在路边,走到KTV门口。
他没有进去。
他的目的只是等裴玉出来,不需要进去,不需要看到她在那样的环境里是什么样子,不需要看到她被那些男人围着是什么样子,不需要看到她在紫色的灯光下、在震耳的音乐中、在酒精的气息里,变成另一个他陌生的、不认识的、让他心碎的人。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下,掏出手机,给裴玉发了一条消息:“我在北门这边,刚好路过,出来买点东西。
你什么时候结束?我送你回去。”
发送。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KTV的磨砂玻璃门。
门是磨砂的,看不清里面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在晃动——有人走过去,有人走过来,有人在门口停留,有人推门出去,有人推门进来,那些影子在玻璃上移动着,像是皮影戏里的角色,被灯光投射在白色的幕布上,看不清脸,看不清表情,看不清他们在做什么。
隐约的音乐声从门缝里飘出来,是一首程逸没听过的歌——不,是一首他听过但想不起名字的歌,旋律缠绵而忧伤,像是一个人在深夜自言自语,说那些不敢在白天说出来的话,唱那些不敢在清醒时唱的曲子。
他等了五分钟。
十分钟。
没有回复。
他拨通了裴玉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很久,久到程逸以为她不会接了,久到他的心跳从“砰砰砰”
变成了“咚——咚——咚”
,每一下都慢得像是在敲钟,每一下都重得像是在锤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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