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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后,我搬离了那栋老宅。
不是我想搬,是母亲在一个深夜把我所有的东西装进黑色垃圾袋,扔在大门口,然后当着我面把门锁了。
她隔着铁门对我说:“你不能再住这里。
那个东西现在认得你了。”
我问她那个东西到底想要什么。
她把脸凑近铁门的缝隙,嘴唇几乎贴到我耳朵上:“它想要一个完整的身体。
阿嬷用自己的魂喂了它十年,让它长出了手脚。
你爸把半个脑袋伸进瓮里,让它长出了五官。
现在还差最后一样。”
她退后一步,表情突然变得很平静,像一潭死水,“它要一个年轻人的魂,才能长出心肝。
长出心肝它就能从瓮里爬出来,变成一个真正的、活的人。”
“所以你要赶我走。”
“不是赶你走。”
母亲忽然笑了,那笑容和她说话的内容完全对不上,“是它让我赶你走的。
它说它还没准备好。
它说要让你再长大一点,再成熟一点,这样你魂的味道才会好。
它等了六十年了,不差这几年。”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它说你小时候它差一点就忍不住了,但那一次阿嬷拦住了。
你知道是哪一次。”
我知道。
六岁那年,我钻到床底下,看到瓮口伸出五根手指的那一次。
那天晚上阿嬷给我煮了面线糊——我当时以为是面线糊的味道盖住了血腥味,现在想来,那碗面线糊里加的根本不是糖。
是阿嬷的血。
她在用她的血封住我身上的气味,让那个东西找不到我。
从那之后我开始了逃亡。
不是地理上的逃亡——我试过搬到台北、搬到高雄,甚至搬到金门,但不管我住哪里,每晚两点十五分准时亮起的床头灯、浴缸排水口里源源不断涌出的黑色头发、以及窗台上那盆永远朝着眠床间方向倾斜的盆栽,都在告诉我一件事:那个东西不在老宅里。
那个东西一直在我身上。
它从来不是在等我回去。
它是跟着我走的。
真正让我崩溃的是那次搬家后第一次洗澡。
我脱下衣服,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后背——从颈椎到尾椎,沿着脊柱的线条,密密麻麻长满了痣。
不是普通的痣,是那种深黑色的、微微凸起的、像嵌进皮肤里的痣,排列得不规则,但如果你眯起眼睛看,会发现它们整体的形状恰好是一个蜷缩的胎儿。
我数了数,大大小小一共二十七颗。
二十七,正好是我出生时的体重——两千七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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