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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十三年冬苦寒,死于苑中。
而乐天此篇注中「贞元丙戌」,固应如汪立名之言改为丙子,但「贞元十三年」亦应依旧唐书德宗纪改为「贞元十二年」,则汪氏所未及知者也。
诗云:
驯犀驯犀通天犀,躯貌骇人角骇鸡。
者,抱朴子壹柒内篇登涉云:
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有自本彻末。
以角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啄之,未至数寸,即惊退却,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
是也。
诗云:
上嘉人兽俱来远。
蛮馆四方犀入苑。
寅恪案:诗所谓「蛮馆四方」者,即唐六典壹捌典客署典客署令条注云:
[隋]于建国门外置四方馆,以待四方使客,各掌其方国及互市事。
皇朝以四方馆隶中书。
及唐两京城坊考壹承天门街之西宫城之南第二横街之北条云:
从东第一中书外省,次西,四方馆。
(隋曰谒者台,即诸方通表通事舍人受事之司。
)
者是也。
复次,此篇诗句,如:「?以瑶??鏁以金。
故乡迢递君门深。
海鸟不知钟鼓乐,池鱼空结江湖心。
」亦乐天自比之词。
又「一入上林三四年」句,则驯犀于贞元九年十月入献,十二年十二月冻死,实在苑中四年有余,而乐天于元和二年十一月入翰林,至作此篇时在元和四年,亦与驯犀在苑中之岁月约略相近。
故此句比拟尤切,词意相关,物我俱化。
乐天之诗才,实出微之之上。
李公垂之叹服其歌行,固非无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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