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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仗,杀过人,审过案,睡过寡妇,打过寡妇小孩,搞出过冤假错案,算半个恶人。
之所以算半个,因为另外一半乃是忠心耿耿,绝对忠於皇帝。
“他现在是何差事?”
元鼎帝隨口问道。
“在御马监当差,手底下管著上百號人,管得井井有条。”
“叫他过来,朕亲自瞧瞧。
若是合適,就安排他去锦衣卫歷练。”
元鼎帝已经脱离政治小白,不会贸然將一个人空降到锦衣卫担任指挥使。
他要先称一称对方的成色。
刘顺举荐的人名叫夏秋鸿,读过书,还是个秀才。
不过他的秀才水分有点大。
他户籍在偏远穷困地区,那地方穷得饭都吃不上,更何况读书求学。
但凡能坚持读书三五年,那都叫大户人家。
可想而知,那地方的教育事业何等的落后。
但凡会写会算,在当地都会被尊称一声先生。
这要是换做富庶地区,別说读个三五年,就算读个十年,只要没考取功名,统统都叫文盲。
陈观楼在別人眼里,正经的就是一个文盲。
夏秋鸿能来京城,能在京城安居乐业,全靠在宫里当太监的族叔拉拔。
也就是御马监夏监正。
穷怕了啊!
能来京城当个丐帮弟子,也比待在老家强一百倍。
更何况是当兵,求之不得!
为了有个身份,不给族叔丟脸,来京城之前弄了个秀才功名。
夏监正自家知自家事,隨口出几道题考察一番,就知道这个侄儿半桶水晃叮噹,干不了文职。
不过侄儿身高腿长,身材魁梧,天生武脉,乾脆就弄去京营当兵,顺便习武。
之后调到兵马司办差,最后调到御马监,替自己分忧。
老家那地真不养人,也活不了人。
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夏秋鸿此人的恶,既有环境原因,也有天生性格原因。
从小就知道,抢到就是自己的。
礼是什么,那都是来京城当兵之后才学会的玩意,充面子,假装自己跟別人没区別。
骨子里还是穷凶极恶那一套。
这傢伙名声在外,做事有衝劲又有脑子下得了手。
身份越贵重,他越兴奋,越下得了手!
当鹰犬做走狗最合適不过。
当然,刘顺之所以举荐夏秋鸿,盖因为夏监正是他的把兄弟。
当年,两人曾同住一屋,一个师傅教出来的,有过命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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