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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爷去参军打仗,后来也牺牲了。
所以项家到最后就剩下了二爷爷和我爷爷这两支。”
“二爷爷说他是因为战场上被打断了腿,所以被安排在了后方。
等到战争胜利了,他也就留在了南面,后来一路来到了汇安。
那时候的汇安还是一个小小的靠海村落,连一条大渔船都没有,渔民们多是靠近海捕捞糊口度日。”
“他在这里遇到过一个姑娘。
不过那姑娘在战争时被敌人欺负过,导致精神不是太好。
时而清楚时而糊涂。
发起疯来会拿起刀砍人。
二爷爷当时想留在这里照顾她,但是姑娘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二爷爷,一直没有答应他。
后来在一次听到有人奚落二爷爷喜欢上一个不干净的疯子时,她突然发作,然后就投河自尽了。”
听到这里,辛跃的眉头拧在一起。
“他们才是疯子!
他们是杀人犯!”
项天泽点头:“是啊。
他们是杀人犯。
但二爷爷也没饶了他们。
别看二爷爷就是个走街串巷卖包子的。
但是他勤奋肯干,又做的是汇安那边没有的口味。
所以是赚了一些钱,也在村子里买了房子和地的。
他本来就打算在那里扎根,跟那姑娘生活一辈子。
但他这个美好的愿望破灭了。
当时如果不是村长的大儿子跟二爷爷关系好,在最紧要的关头把二爷爷手里的刀给夺了下来,恐怕我也没有现在了。”
“那之后二爷爷就离开了那个村子。
开始一路往文新这边走,一路走街串巷穿山过河。
手里的钱快没了,他就在那个地方停留几个月卖包子。
等到攒的差不多了,他就继续步行赶路。
我当时问过他,为什么不买火车票。
那个时候明明很多地方都通火车了。
二爷爷跟我说,他想多走一些地方。
因为那个姑娘清醒的时候跟他说过,她很想到处走走看看,她长这么大还没有离开过村子呢。”
见辛跃红了眼圈,项天泽轻轻地把人搂在怀里。
“就是在这条回家的路上,二爷爷有一次跟一个孩子用四个肉包子换了一个瓷碗。
因为那是这孩子家里唯一没有破损的东西了。
而那个孩子的父母双亡,相依为命的爷爷也在半个月前没了。
他没有亲人,也没有了生活的来源。
他已经有三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拿走瓷碗是那个孩子的坚持,二爷爷尊重了孩子的尊严。
十几天后,他在卖包子的时候,正好路过一家茶馆儿,那茶馆儿的掌柜一眼就看到了他这个装着蒜泥的瓷碗。
用了十块钱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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