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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他再躺在手术台上,不想让他再倒下去。
一星期后,克莱恩已经能拄着手杖走完整条走廊了。
俞琬每天陪着他,从病房这头走到那头,再走回来。
这样的恢复速度,连海涅曼都啧啧称奇。
“将军的身体素质,是我见过最出色的。
普通人这种伤,至少要躺叁周,他一周就能走了。”
站在一旁的女孩听见这话,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不高兴。
高兴是因为他好得快,她的复健方案是有效的,手术是成功的,他的身体是配合的。
不高兴是因为,他好得太快了,便越发不听话了。
当天克莱恩就把手杖往地上一扔、杉木手杖与地板相撞,发出沉闷的抗议。
“你干什么?”
俞琬声音都急得变尖了。
“不用那个。”
那语气满是嫌弃。
俞琬花了足足一分钟组织语言,想告诉他这有多危险,却在撞见他郑重其事的表情时泄下气来。
十辆虎王坦克来了,他都不会改变主意。
“那你……你走两步我看看。”
话音刚落,克莱恩毫不犹豫就把第一步迈开去,动作流畅得惊人,如果不看右腿,根本想不到他受过伤。
第二步落下,重心转移到右腿的刹那,他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没有扶墙,没有借力,他就那样继续往前走。
唇角往下弯,那分明是在忍疼。
俞琬跟在他旁边,贝齿陷进下唇,她也在忍着,忍住了没扶他。
海涅曼医生前天叮嘱过她,他这样的康复期病人需要自己走,多扶一次就少一分力气。
走到走廊尽头时,克莱恩才停下来。
“行了?”
女孩没说话,只是蹲身检查他的腿,心头一沉,果然又肿起来了。
“走了,回笼子。”
走廊里的护士们早已对这一幕习以为常:
年轻的少将,和他娇小的东方未婚妻,以一种近乎滑稽的姿态移动,他太高,她太矮,他的步子太大,她的步子太小,他每迈一步,她都要紧赶两步才能跟上。
有时她会小声嘟囔几句,将军便低头看她一眼,眼神像被阳光晒了整日的花岗岩,看着冷硬,实则温暖。
而行走时间从最初的十五分钟,渐渐延长到叁十分钟,先是走廊,再是大厅,现在已经可以乘升降机去花园里散步了。
十一月的柏林,梧桐落叶铺满碎石小径,踩上去沙沙作响,女孩望着这条蜿蜒的小路,呼吸一紧。
这里可比走廊的水泥地难走多了。
“这里不平。”
她攥紧他袖口。
“碎石路对本体感觉的刺激更好。”
不平整的路面能激活更多本体感受器,有助于恢复步态稳定性,这是康复医学的基本原理,她不过随口提过的,没想到他不仅记住了,还转头用来反驳她。
正怔然间,他的右腿迈出去了,是抬起来的,不是之前拖着走的,女孩在身后,眉眼不自觉弯成月牙。
这证明他的骨痂在变硬,肌肉也在恢复力量了。
“你看,她又跟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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