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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延年握起拳头,轻轻捶了一下仆朋的胸口。
“战斗才开始,还有得打呢。”
“我明白。”
仆朋连连点头。
“我也去换矛。
你教的身法还是用矛合适,用刀总有些不趁手。”
赵延年笑了。
仆朋不笨,只是懒。
不是身体懒,而是脑子懒,不肯多花心思琢磨这些细节。
所以这三年武艺没什么实质性的提升。
相比之下,赵归胡就更用心。
所谓脱枪为拳,传统武术——尤其是内家拳中的太极、形意——都是从战场武艺转化而来,原型就是被称为百兵之王的枪。
各家都有枪法传承,当成本门绝技。
刀剑不是不能用,但要想充分发挥步法的威力,就得用枪矛之类的武器。
这也是华夏战场上最常见、最实用的武器,没有之一。
好在尝到甜头之后,他终于开始用脑子了。
“小心点。”
“知道。”
仆朋点点头,转身去了。
此时此刻,他明明比赵延年年长三十多岁,却表现得比雷电还乖。
桀龙布阵刚刚完毕,对方的反攻就来了。
先是一阵密集的箭雨,射得所有人抬不起头。
接着就是举着剑盾的步卒冲锋。
手持长矛的依然有,但数量有数,不过寥寥几人而已。
“那几个都是头领亲卫,各部落身手最好的勇士。”
桀龙躲在盾牌下面,指着正在冲锋的敌人,对赵延年说道:“看起来,这小子也是个贵人,身边这么多好手,哪像一个百夫长。”
赵延年看了一眼远处的将旗。
眼前人多,他看不到将旗下的将领,只能大致估摸他的位置。
“管他贵不贵,宰了就是。”
“不不不,贵才好。”
桀龙嘿嘿一笑。
“越贵,人头越值钱,将来做成酒杯,喝起来也就越过瘾。”
“那行,我去取来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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