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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文买到就是赚到”
。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当场就掉头去了钟錶店。
到了中午,周子谦在一家酒楼吃饭,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
点完菜,他把左胳膊搁在桌上,袖子擼得高高的,手錶朝上,正对著门口的方向,確保每一个上楼的人第一眼就能看见。
酒楼的伙计端著菜上来,一眼就看见了他手腕上的表,眼睛都直了。
“这位爷,您手上戴的……可是那个电子表?”
周子谦心里美得冒泡,但脸上努力装作云淡风轻:“哦,你也认识?”
“听说过!
听说今天刚上市,您这是头一批啊!”
伙计满脸羡慕。
周子谦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淡淡地说:“还行吧,就是个小玩意儿,看个时间而已。”
嘴上说著“小玩意儿”
,手却不经意地翻了一下,让錶盘在阳光下闪了闪,折射出一道亮光。
伙计看得眼珠子都快掉进酒杯里了。
......
电子表上市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半天工夫就传遍了整个京城。
五千文一只,比电子钟便宜一半,还比电子钟方便——戴在手上,隨时隨地看时间。
这是什么概念?
这意味著以前那些捨不得花一万文买电子钟的人,现在只要掏五千文,就能拥有一个更时髦、更方便的东西。
一时间,钟錶店门口的人流量翻了两番。
原本只是来打听消息的人,看见实物之后当场掏钱;原本犹豫不决的人,看见別人买了之后也咬咬牙掏了钱;原本只是路过看热闹的人,被气氛感染也跟著掏了钱。
顾云的嗓子彻底废了,只能让伙计在门口敲锣维持秩序。
“不要挤!
不要挤!
排好队!
今天货量充足,每个人都有!”
但人群根本不听,拼命往前挤,恨不得把柜檯挤塌。
洛凡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看著下面黑压压的人头,心里暗暗庆幸昨天让老李头加急赶了五百块外壳出来。
电子表的火爆,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五千文的价格,正好卡在一个微妙的位置上。
比电子钟便宜,比普通人的月收入高一点,但又不至於高到买不起。
咬咬牙,攒几个月,就能买一只。
而且这东西太实用了,戴在手上隨时看时间,不像电子钟那样只能掛在家里。
对於那些跑买卖的商人、赶考的学子、走江湖的侠客,以及像周子谦这样追求时髦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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