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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他跟他的会计搞在了一起,那个女人比我小三岁,比我瘦,比我化得一手好妆,能在饭局上帮他挡酒,能在牌桌上帮他哄客户。
我不行,我只会算账,算他的钱是怎么从六位数变成七位数,再变成八位数的。
我帮他算了十年的账,最后他把我的账也算清楚了——离了吧,给你八十万,房子是我的。
八十万。
十年的婚姻,值八十万。
我签字的时候手没抖,因为手抖是电视剧里的情节,现实中人的手不会抖,只会冷。
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冷,穿再多衣服都暖不过来。
我拿着那张银行卡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天阴着,风很大,我把围巾往上拢了拢,路边一个卖烤红薯的大爷喊了我一声“姑娘”
,问我要不要买个红薯暖暖手。
我买了一个,捧在手里,烫得掌心通红,眼泪啪嗒啪嗒掉在红薯皮上,很快就被热气烘干,留下一小块深褐色的印记。
大爷多看了我两眼,没说话。
那是四年前的事了。
四年里我用那八十万的一半付了这套小房子的首付,剩下的四十万存在银行里,每个月工资还完房贷刚好够生活,偶尔能存个几百块。
日子过得紧巴巴,但我知足。
至少这房子写的是我的名,不会再有人能把我从里面赶出去。
我把这些事讲给程远洲听,是在我们认识的第五天。
那天风很大,他开车来公司接我下班,带我去吃日料。
包间里很安静,只有寿喜烧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他坐在我对面,听我说这些的时候始终没说话,倒是我自己说着说着红了眼眶,觉得不好意思,低下头去擦眼泪。
他的手伸过来,越过那块冒着热气的铸铁锅,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
他的手很大,指节分明,手心干燥温暖,指甲修得整整齐齐,没有涂任何甲油,干净得像医院里的外科医生。
“以后不会了。”
他说,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哭了。”
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但这回是甜的,甜的。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在楼下停了好久。
车里的暖风开着,音响里放着一首我没听过的英文歌,女声慵懒沙哑,像在耳边呢喃。
他的手指搭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摆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像有人在天上筛沙子。
“上来坐坐?”
我问。
问完我就后悔了。
太快了。
我四十二了,不是二十二,二十二岁的女孩可以冲动,可以犯错,可以第二天早上后悔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四十二岁的女人不行,每一个选择都要为后果负责,尤其是感情上的选择,因为你没有那么多时间重新来过了。
可他笑了,摇头,“今天太晚了,你早点休息。
改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改天。
我多喜欢这个词。
它意味着还有明天,还有后天,还有无数个可以期待的以后。
回到家里,我洗了澡,躺在床上,手机屏幕亮起来,是他发来的消息。
“到家了吗?”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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