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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我蹲在田埂上,指尖捻起一撮土。
黄褐色,微潮,带着初春解冻后特有的微腥与温润。
它从指缝间簌簌滑落,像时间本身——抓不住,却分明存在。
我盯着那截裸露的、被雨水冲刷出断面的田垄,泥土层理清晰:最上是去年秋收后翻过的浮土,松软;中间一层颜色略深,掺着细碎秸秆,是前年麦茬腐烂后沉下来的;再往下,灰褐中泛青,硬实,有蚯蚓钻过的旧孔;最底层,几乎发黑,板结,埋着三十年前父亲犁地时崩断的一截铁铧尖——我七岁那年,在暴雨后的沟渠边亲手挖出来过,锈得看不出原形,却仍硌手。
这土地记得一切。
而我,只是它漫长呼吸里一次短暂的停顿。
我叫林晚。
三十二岁,城市户口,市立档案馆二级编研员。
三年前,我辞去编制内职务,回到青芦镇西岭村,在祖屋旧址上盖起一座两层小楼。
白墙灰瓦,没贴瓷砖,没装铝合金窗,檐角垂着几串风干的辣椒和玉米棒子。
邻居们说,林家闺女疯了,放着城里铁饭碗不要,回来守坟头似的守着几亩薄田。
他们不知道,我不是回来守坟,我是回来找脚印的。
脚印,在土里。
也在人心里。
第一枚脚印,是我六岁那年踩下的。
那年夏末,蝉声嘶哑,空气黏稠得能拧出水来。
父亲扛着锄头从东坡回来,裤管卷到膝盖,小腿上沾着泥点和草屑,汗珠顺着太阳穴往下淌,在颧骨上划出两道亮痕。
他身后跟着一个少年,穿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肩上斜挎一只褪色的绿帆布包,头发被汗水浸湿,一缕一缕贴在额角。
他很高,站在我家院门口时,影子把我整个罩住了。
“晚晚,叫哥哥。”
父亲声音很轻,像怕惊飞檐下歇息的麻雀。
我没叫。
只盯着那少年的鞋——一双旧球鞋,鞋帮开胶,用黑胶布缠了两圈,右脚大拇指位置磨出了个浅浅的洞,露出里面灰白的袜子。
那洞边缘毛糙,像被什么咬了一口。
少年蹲下来,平视着我。
他眼睛很亮,不是那种被阳光晒出来的亮,而是沉静的、含着水光的亮,像雨后西岭水库最深的那一片。
他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是一只纸折的鹤。
翅膀折得极细,尾羽微微翘起,肚腹处用铅笔写着两个字:顾砚。
“我叫顾砚。”
他说,“以后,替你踩泥巴。”
我怔住。
泥巴?我正赤着脚站在院中刚泼过水的泥地上,脚趾缝里还嵌着湿泥。
他竟一眼就看见了我脚底的泥,也看见了我偷偷藏在背后、攥得发红的手——那只手里,捏着半块化掉的橘子糖,糖浆黏腻,正顺着指缝往下滴。
他忽然伸手,轻轻擦掉我鼻尖上一颗汗珠。
指尖微凉,带着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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