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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写字(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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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考虑你能不能,你只需要考虑你想不想。”

元菱耐心解释,“来,把手给我。”

阿布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顺从地伸出手。

元菱抓住了他,她的手比男人的小很多,两人的肤色差一黑一白,放在一起格外明显。

阿布看到自己粗糙开裂的手,羞愧的无地自容。

但元菱看起来一点也不嫌弃,她左手捧着他的手背,右手食指缓缓在掌心描画。

她写下一个词语:“这是阿布。”

他望着元菱的微笑,傻呆呆重复她的话:“阿布……”

“来,拿起树枝自己写写看。”

“是……”

阿布小心地捏着树枝,满头大汗地在地上描画,他记性不好,但她说的每一个字、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他竟然都记得。

这一刻,是她赐予他一个人的温柔。

深夜,除了灵石散发的白光,村子里安静一片。

一只深色的鸟振翅绕着村落飞了一圈,然后突然提高速度,以肉眼根本跟不上的速度瞬间飞到了山顶上。

如果在场的有其他人,一定会害怕得瑟瑟发抖。

角鸮站在树梢,浑身羽毛漆黑融入夜色,只有一双眼眸闪着血红的光。

在爱格伯特降落以后,四周迅速聚集起一些黑魆魆的、奇形怪状的影子。

这些影子很快转变成类人形态,他们态度恭敬,呈拱卫的方向静悄悄跪了一圈。

“参见魔王陛下——”

最前方的一人开口,声音像拉破锯一样难听:“陛下,这附近太偏僻了。

我们召集了距离最近的一批魔族,一共只有十八人。

但是陛下放心,咱们兄弟个个都是战斗的好手。”

“属下们听候陛下差遣。”

低等魔族们歪嘴斜眼,露出嗜血的笑来。

他们面目丑陋,大多有些非人的特征,进不去人类城池,也没有什么固定居所,就像旅行者一样到处流浪。

讲话的这个魔族已经算是思维、口齿最清晰的了,他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大大的牛角。

角鸮的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血红的眼睛看向他们,鸟口一张,众魔族就感觉一道熟悉的声音自大脑内响起。

“保护那个人类村落,保护里面的女性。”

“从明天起,伪装成花草树木,不许引起任何人注意。”

虽然陛下的命令很奇怪,他们也没有明确的要打击的敌人,但出于臣服的天性,魔族们还是低低俯下了头。

“陛下万岁,魔族永夜无疆——”

于是,这些低等魔族就变换成各种形态隐藏在村子四周,在元菱布下的阵法之外,他们有的变成一棵树,有的变成一块石头。

这就是村民们口中的魔法了。

魔族也被称为堕落的神明之子,他们天生就能使用魔法。

而其中的魔王更是接近神的存在。

魔族的血脉压制比人类的帝王封建制度要靠谱、牢固的多。

除非是魔王战死或自然死亡,否则低等恶魔根本不可能弑君夺位,也只有在魔王死后,才会在族群里孕育下一位魔王。

因此,爱格伯特命令他们变成石头,那这些低等魔族就是石头。

就算被路过的尖齿羊一蹄子踢飞,他们也绝不会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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