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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林砚时,他正把一杯冰美式泼在自己衬衫前襟上。
咖啡渍像一滩缓慢扩大的暗色血迹,他却连眼皮都没抬,只用指尖抹了抹下唇,对服务生说:“再一杯,不加冰。”
那是初秋的下午,云层低垂,整座城市被一种将雨未雨的闷压笼罩着。
我坐在靠窗第三张卡座,笔记本摊开,钢笔悬在“林砚”
二字上方迟迟未落——这名字我已默写过十七遍,每遍都像在刀尖上刻字。
我是沈昭,市检察院公诉二部最年轻的助理检察官,也是本案唯一指定联络人。
而林砚,是三年来三起命案中,唯一活下来的目击者;更是警方通缉两年、至今未归案的涉黑组织“青梧社”
前财务主管;更是……我三个月前,在城西废弃印刷厂地下室亲手铐住、又亲手解开手铐的男人。
那天他手腕内侧有一道新鲜划痕,血珠凝成细线,蜿蜒没入袖口。
我没问。
他也没解释。
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解释。
——因为我们都清楚,有些真相,比证据更锋利;有些沉默,比供词更沉重。
案件编号:JZ2023-087
案由:故意杀人罪(三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行贿罪
主犯:周秉钧(绰号“周爷”
,已潜逃境外,国际刑警红色通报)
关键证人:林砚(原名林砚舟,2019年以“林砚”
身份入职青梧社财务部,2021年6月起担任资金调度主管)
这是卷宗首页的铅字。
白纸黑字,冷硬如铁。
可当我第一次翻开林砚的证言笔录,第一页就夹着一张便签,字迹清瘦凌厉,墨色微洇:
“沈检察官:
您要的不是证词,是刀。
但请记得——
刀若出鞘,必见血;
血若溅出,必染手。
我已染透。
您呢?”
署名下方,画了一枚极小的银杏叶轮廓——和我书桌抽屉深处那枚铜质书签,纹路分毫不差。
那是我十八岁生日,父亲送的。
他当时是市中院刑庭副庭长,笑着摸我的头:“昭昭,银杏千载不腐,法官断案,也当如此。”
三个月后,他在一次庭审休庭途中,于法院地下车库遭不明车辆撞击。
监控显示刹车失灵,交警定性为意外。
尸检报告里,胃内容物检出超剂量苯二氮?类镇静剂。
药瓶在案发现场三米外的排水沟里被发现,瓶身无指纹,标签撕去一半,残留“阿普……”
二字。
结案书上盖着鲜红公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我递交了三次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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