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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他听过太多次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他不想再被钉一次。
运动会那天,方远穿着那双鞋底磨平的旧鞋跑了八百米。
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鞋底彻底掉了,他踩在橡胶跑道上,脚底板磨掉了一层皮,疼得钻心。
他还是跑完了,最后一名。
同学们在终点扶住他,看见他脚上的血,都吓了一跳。
班主任骑自行车把他送到校门口的诊所,清理伤口的时候,方远一声没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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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的医生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说:“这孩子,疼就哭出来,不丢人。”
方远摇了摇头。
医生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方远没有跟方秀兰说这件事。
他把那双坏了的鞋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里,穿了一周凉鞋,等脚上的伤结痂了,才又换回那双修了又修的旧鞋。
方秀兰至始至终不知道这件事。
不,也许她知道。
也许她看到过方远一瘸一拐地走路,也许她注意到方远穿了一周凉鞋。
但她没有问。
在方秀兰的认知里,男孩子受点伤不算什么,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不值当大惊小怪。
她不知道的是,方远不在意的不是那点伤,他在意的是——他的疼,没有人看见。
三
方远十五岁那年,开始变了。
他不再试着跟方秀兰说学校的事,不再把奖状拿回家,不再在她面前表露任何情绪。
他变得沉默,变得冷淡,变得像一个寄宿在别人家里的房客——客气,礼貌,但没有温度。
方秀兰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她理解的方式是:孩子大了,跟父母不亲了,正常。
她甚至有些欣慰,觉得方远“懂事”
了,不黏人了,省心了。
她不知道的是,一个孩子不再黏父母,不是因为他长大了,而是因为他放弃了。
方远考上高中的那年暑假,方秀兰做了一件她自己觉得天经地义、方远却记了一辈子的事。
方远中考考得很好,全县前五十名,可以上市里的重点高中。
方小禾那时候四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方秀兰一个人带她,有时候忙不过来,就想让方远留在县城上普通高中,每天回家可以帮忙带妹妹。
“你去市里上学,来回那么远,路费都要不少。
再说你妹妹还小,我一个人实在带不过来。
你就在县里上吧,县一中也不差。”
方远张了张嘴,想说市一中的教学质量比县一中好太多了,想说他好不容易考出这个成绩,想说他可以去住校,不会耽误带妹妹。
但他看着方秀兰的脸,看着她眼睛里那种“你应该体谅我”
的神情,把到嘴边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好。”
他说。
方秀兰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就说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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