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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万骑的蹄声如春雷滚动,与城中百姓的欢呼交织成曲。
任光突然发现,案头那盏将熄的油灯,不知何时又窜起了明亮的火苗。
休息一天,晚上任光又设酒宴。
刘秀一肚子的疑惑正好有机会搞个清楚。
酒过三巡,任光的脸已经红得像煮熟的螃蟹。
秀的肩膀,喷着酒气道:&34;文叔啊,你可知道昆阳之战时,我在城头看你带着三千敢死队冲阵,差点把胡子都揪光了!
只见任光从怀中掏出一块皱巴巴的布条,上面用血写着&34;城在人在&34;四个字。
认得这字迹不?这是王常将军的手笔!
那天新军的冲车都快把城门撞碎了,我们几个轮流用背顶着门板&34;
刘秀的手微微发抖。
他当然记得那个血色黄昏,城门内外的惨烈景象。
所以你早就认识我?
任光回忆起当年宛城的旧事。
宛城郊外的暮色像打翻的砚台,渐渐晕染开来。
任光整理着新做的绛色官服——这是他用三个月俸禄特意裁制的。
每一条衣缝都笔直如尺,每一处褶皱都恰到好处。
作为宛城县最年轻的户曹掾,他向来把仪表看得比性命还重。
一声暴喝突然从道旁林间炸响。
任光还没反应过来,三个满脸横肉的汉子已经拦在面前,手中锈迹斑斑的环首刀在夕阳下泛着血光。
任光倒退一步,后背撞上了树干。
他能闻到对方身上浓重的汗臭和血腥气,但更让他心惊的是那双盯着自己官服发亮的眼睛。
任光的手指死死攥住衣领,骨节发白。
他想起今早出门时,老仆特意用熏香熨过这道衣襟。
一记耳光抽得他眼前发黑。
温热的液体从鼻孔流出,滴在崭新的官服上,绽开一朵朵暗红的花。
任光突然笑了。
他舔了舔裂开的嘴角,血的味道让他想起父亲临终的话:&34;任氏子孙,宁可站着死,不能跪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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